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进一步推动经济稳中向上稳中向好若干措施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4年09月15日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字体: ] 打印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推动全市经济持续向上向好,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切实发挥政策对经济发展的撬动作用,我们对照近期省政府出台的《辽宁省进一步推动经济以进促稳稳中提质若干措施》,制定了《沈阳市进一步推动经济稳中向上稳中向好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括7个方面25条措施:

  一是加快释放消费潜力方面,共5条措施,主要包括发放5000万元的汽车消费补贴,对汽车置换更新给予最高1.3万元补贴,为8类家电产品给予以旧换新补贴等。

  二是加强项目投资建设方面,共3条措施,主要包括对当年开工竣工并投产的重点产业项目给予100万元奖励,对通过符合条件的REITs项目给予最高50万元补贴支持等。

  三是持续提升工业质效方面,共4条措施,主要包括对全年工业产值增量超过5亿元的工业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承担低空经济领域关键技术项目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等。

  四是促进服务业提档升级方面,共4条措施,主要包括对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项目给予奖补资金,对首次获得贷款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2%的贷款贴息,对参加金秋购房季活动的购房人给予100元/平方米补贴等。

  五是推进灾后重建和乡村振兴方面,共3条措施,主要包括对重建因灾损毁的日光温室给予补助,对特色农业县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奖励等。

  六是深化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共3条措施,主要包括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等。

  七是加大企业服务力度方面,共3条措施,主要包括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至2025年底,对首次成为“四上”的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等。

  三、保障工作

  各部门、各地区要“三直一快”推动各项政策落实落细,加紧制定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政策时限、享受范围、申报途径等,确保惠企举措和资金精准直达企业,早兑现、早落实、早见效。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解读人:梁书锐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2376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