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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2023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年07月13日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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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巩固并深化我市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升我市工程建设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对2023年工作任务进行细化。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统筹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加快区域评估成果应用;优化市政服务联合报装接入流程,压缩小型市政接入工程审批时限至4个工作日;将现场踏勘、专家论证等特殊环节用时纳入全流程用时管理,管控各类项目的全流程总体用时,不断解决企业在项目审批过程中的痛点、难点和堵点,切实提高企业获得感。

  三、主要内容

  《方案》具体包括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优化审批流程、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四大部分,21个子项,详细分解为49项任务,其中市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21项、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15项、市发改委牵头负责5项、市营商局牵头负责5项,市水务局、市国动办、浑南区政府各牵头负责1项。加快推进区域评估成果应用,优化市政服务联合报装接入流程,将现场踏勘、专家论证等特殊环节纳入全流程用时管理,管控各类项目的全流程总体用时,不断提高企业获得感。

  (一)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

  1.加快区域评估成果应用。组织各地区统筹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出台通过区域评估简化审批的政策,及时将区域评估成果向社会公示,并将成果嵌入一张蓝图图层进行展示。

  2.推行用地清单制。将环境影响评价等土地出让条件、地质灾害等区域评估结果、文物和管线等现状纳入用地清单制进行管理,在土地出让时免费提供给建设单位。

  3.推广拿地即开工等审批模式。参照各地区省级以上开发区用地情况,结合年度土地出让计划,推广标准地出让、带方案出让、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

  (二)优化审批流程

  4.分阶段完善审批流程。一是工程建设许可阶段,制定地块内管线综合配套工程设施设计方案联合审定实施细则;形成工程规划许可豁免清单。二是施工许可阶段,实施“情景式定制”审批模式,细分施工许可审批情景125个;动态调整施工许可豁免清单2批。三是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将规划核实申请要件从7项压缩至“申请表”1项要件;人防工程依据项目单位申请,实行分段竣工验收备案。

  5.优化审批流程。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实施“全流程、全覆盖、全要素”管理,明确现场勘验、专家评审、公示公告等特殊环节时限,构建全流程用时管理体系。优化住宅项目售楼处的审批流程,使售楼处尽早尽快合法化投入使用。先行推进5类工程(化工、医药、火电、石化、石油天然气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专业设计院(所)完成消防技术审查,后续逐步扩展至其他24类工程。

  6.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审批环节。通过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取消施工图审查等方式,优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项目审批流程。

  (三)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化

  7.优化市政服务。推进水电气热通信接入业务综合受理。将市政公用服务接入工程分为小型工程和一般工程,小型工程为供水、供气、供热管道长度不大于200米,供电管路长度不大于500米的线性接入工程,实行承诺制并联审批;一般工程为除小型工程外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市政公用服务接入工程,按照沈阳市管线类工程项目审批服务流程执行,实行并联审批。

  8.深化“情景式”办理方式。推行情景化指引申报,通过“问答”和情形选择,审批平台定制化生成审批事项及要件清单。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9.完善监管体系。加强排水设施接入监管,对已建成的排水设施,建立专门巡线队伍,对在建的排水接入工程,加强施工现场指导,强化排水设施管理。

  10.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在保障性住宅和商品住宅工程中推行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在土地出让时将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列为土地出让条件,加强对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各方责任主体的管理。

  文件解读单位:沈阳市城乡建设局

  文件解读人:黄佳佳 

  解读人办公电话:024-83963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