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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城乡建设局《沈阳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解读
2021年12月22日来源:市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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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为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制度保障,按照部省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提升城市品质的有关工作要求,市城乡建设局学习借鉴先进城市做法和理念,结合我市实际,牵头组织市政府相关部门起草了《沈阳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内容坚持底线,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准确把握城市更新内涵,以内涵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路径,探索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可持续模式。

  《办法》包括总则、工作机制、策划实施、资金筹措、政策保障、附则等6个方面。《办法》明确了沈阳市城市更新行动的工作要求、实施路径、资金保障、政策支持等相关内容。

  一是明确了实施城市更新的目的意义。《办法》围绕推动沈阳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取得新突破、努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总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新发展理念,建设宜居、绿色、低碳、智慧、韧性、人文、活力城市,走出一条集约型内涵式城市高质量发展新路,努力成为辽宁省城市更新示范区。

  二是明确了城市更新概念范围。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适用《办法》,是指对城市发展形态和功能进行可持续改善的建设活动,内容主要包括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服务品质、生态品质、文化品质,强化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有关内容。

  三是明确了工作推动机制。成立沈阳市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组织全市城市更新各项工作,研究审议工作方案、政策措施、重大问题,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督促、指导、检查有关工作落实,安排部署国家、省交办的其他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建设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四是明确了城市更新项目策划实施路径。实行规划引领,建立城市体检发现问题,城市更新治理问题的模式。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划定城市更新片区,制定策划方案、实施方案,编制实施计划,实施城市更新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对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城市更新的效果和群众满意度进行评估问效,及时总结分析更新过程中遇到的典型问题,总结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方法。

  五是明确了城市更新有关支持政策。经学习借鉴其他先进城市经验,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房产局、市财政局等部门共同研究论证了用地、规划、征拆、不动产登记、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保障政策,在《办法》中初步明确了具体政策导向和支持内容,各相关部门将以此为依据,陆续出台具体的配套细则和操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