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从10个方面23小项提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意见。其中,归纳起来需要市县层面落实的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强化生猪全产业链监管,包括养殖、餐厨废弃物、生猪检疫、调运、屠宰、加工经营等方面;二是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包括保供稳价责任落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三是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包括稳定机构队伍,完善体系建设方面;四是落实责任,包括政府和部门责任及奖惩机制方面。责任部门包括农业农村部、发展改革委等16个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31号)精神,按照市领导批示要求,我局会同13个相关部门和13个区县起草了《沈阳市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讨论稿)》,履行征求意见、专家论证、财政预审、合法性审查、内部集体讨论等程序后,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审议。按照第3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意见,经与有关部门和区县沟通后,我局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呈报市领导审阅通过。
二、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二部分。
(一)工作任务
包括三个方面11项工作任务。
1.实施生猪全产业链监管。一是加强养殖环节和野猪监管,落实监管责任人,坚持日排查、周报告,有条件地准许建设实验室开展非洲猪瘟检测。二是加强饲喂环节监管,建立餐厨垃圾全链条管理长效机制,禁止餐厨垃圾喂猪。为完善生猪饲喂监管,增加了饲料生产环节监管。三是加强调运环节监管。强化产地检疫,加强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管理和县级洗消中心建设,发挥康平生猪运输指定通道作用。四是加强生猪屠宰环节监管。严格落实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两项制度”,对环节不达标、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及“两项制度”不落实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五是加强加工经营和销售环节监管,落实排查、检疫检测制度。六是加强综合执法。严格查处生猪产业各环节违法法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2.加快推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畜牧产业发展。二是加大生猪产业扶持力度,制定畜牧业标准化生产扶持政策,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开展生猪保险统保试点,推进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厂项目。三是科学划定禁养区,不得超范围划定禁养区。
3.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一是稳定机构队伍。深化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乡镇动物卫生监督所建设,提升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能力。二是保障经费。优先安排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防、控制、扑灭、检疫、监督等工作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
(二)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动物疫病防控、生猪市场保供稳价第一责任人,要求各级非洲猪瘟防指部持续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2.加强联防联控。明确部门责任和分工,协同做好保供稳价和疫情防控工作。
3.加强督查督办。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督查督办,奖优罚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