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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5年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2015年07月08日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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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2015年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5]14号)(以下简称《方案》),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所采取的重要改革举措。该《方案》的出台对于完善我市经济转型,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和社会资本发展空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2014年9月23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该文件中明确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作为“加快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的重要内容,按照财政部楼继伟部长的说法,它不仅是一次微观层面的操作方式升级,更是一次宏观层面的体制机制变革。

  从国际经验看,推行PPP的直接动因来自“政府包办公共服务”的财政压力和低效率,发达国家普遍将PPP作为缓解财政压力、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一次变革。从我国情况看,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对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效率的需求日益增加,传统投融资模式难以满足需要,且由此带来的融资平台债务风险等问题,越来越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在此背景下,在我国运用和推广PPP模式,具有更加“迫切”的现实意义。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充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精神,又紧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共分四大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我市PPP建设的发展目标

  一是通过在市及区县(市)两级全面推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建立完善的组织运行体系;二是通过规范的项目储备、筛选、准备、采购、实施等操作,推出一批具有带动性的示范项目;三是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改进公共服务,开拓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融资渠道。

  (二)明确了我市PPP建设的重点领域

  按照国家对适宜采用PPP项目的相关意见,将优先选择价格调整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长期合作关系清楚、具有长期稳定需求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按照我市实际,2015年重点选择如下行业领域。

  一是公共交通及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包括城际铁路、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基础设施、重点道路改造、综合管廊、公交停车场、公共停车场、客运枢纽等领域项目。二是固体废物处置和污水处理领域。放开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污泥、秸秆、粪便处理领域,重点做好污水处理项目、升级改造工程等。三是供热、供水和供气领域。放开城区供热、供水、供气领域,多方位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四是文化、体育、教育及养老、医疗、旅游领域。包括艺术和体育场馆、会展中心、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影视出版、幼儿教育、职业教育、养老服务、医疗、旅游等领域。

  (三)明确了我市PPP建设的重点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出台《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试点的实施意见》。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县(市)政府根据实施意见,制定本行业、本地区具体实施细则和工作方案。各区、县(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区情况,确定财政或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具体制定工作,并抓紧制定一批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的配套政策。包括社会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和市政项目的土地政策;特许经营的价格形成、调整和补偿政策;特许经营项目的投资回报政策等。二是要积极推动PPP项目建设。首先,要集中做好项目的组织、征集工作。摸清底数、抓紧项目落地,要征集一批拟实行PPP模式的项目,尽早在相关媒体发布。其次,要建立PPP项目储备库。完善PPP项目的信息采集和筛选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的原则和规范,对于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进行管理。再次,要重点把握PPP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审查评估等前期环节。按照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规范操作,高质量做好项目启动实施工作。三是积极做好我市PPP项目试点工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结合国家、省推进PPP工作的最新政策,全面梳理拟实施项目,选择示范项目进行试点工作。

  在工作初期,尽量选择以“使用者付费”为基础、价格调整机制相对灵活、市场化程度相对较高、投资规模相对较大、需求长期稳定的优质项目;要从优质企业入手,重点引进在PPP领域有所实践、经验丰富、资质信誉良好的大型企业。对于已实施的PPP项目,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总结经验,抓紧推进;对于遇到的问题,要结合《实施意见》及相关规定,妥善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明确了我市开展PPP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推动项目实施。该《方案》明确了PPP工作的重大事项由领导小组会议决定,具体工作由相关分管市领导分工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规划指导、融资支持、识别评估、咨询服务、宣传培训、绩效评价、信息统计、专家库和项目库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市直行业主管部门作为PPP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行业内PPP项目的专项规划制定、项目储备、评估筛选、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合同签订、项目组织实施、特许经营考评监管及合作期满接管移交等工作。三是创造公平环境,营造和谐范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运行规范。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审批事项、审批程序、申报条件、服务承诺等,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贯彻公平竞争理念和公开透明的政府采购方式,从机制上保障项目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四是扩大宣传积极引导。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意义,做好政策解读,加强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与媒体合作,大力宣传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市、区县(市)两级政府网站要开设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专栏,刊载项目试点工作的相关内容;按规定主动做好相关政策和项目实施过程的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