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 文字解读
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解读
2020年06月30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打印

  一、起草背景

  自2014年《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颁布以来,我国体育产业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以2016年我市颁布《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为标志,我市体育产业总体呈现出产业规模持续扩大、产业体系逐步完善、消费水平稳步提高、政策环境进一步优化的发展态势。但总体来说,与建设体育强市、打造北方运动高地目标和实施健康沈阳战略的任务要求相比,我市体育产业在规模结构、有效供给、主体培育、消费引导和政策完善等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需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要素保障,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市场主体,激发消费热情,为沈阳培育新优势、构筑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制定依据

  2019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旨在强化体育产业要素保障,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热情,让经常参加体育锻炼成为一种生活方式,推动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尽快提出我市落实方案,积极争取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分管市领导的组织指导下,市体育局会同市直有关部门起草形成了《若干措施》,经市政府第二十届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修改完善。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包括6个方面、20条举措。

  1.扩大体育赛事有效供给。包括完善重大赛事布局,鼓励社会力量办赛,规范体育赛事管理。提出着力打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相适应、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体育赛事体系;坚持政府引导、企业承办、市场化运作、社会参与的办赛模式;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公共资源向赛事活动开放。

  2.创新体育场地建管模式。包括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升级,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服务能力,推进学校等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提出扩大冰雪场地设施增量,合理做好城市空间二次利用;加快实施公共体育场馆“改造功能、改革机制”两改工程。

  3.加快体育市场主体培育。包括支持体育企业发展壮大,支持职业体育发展,支持社会体育组织发展。提出开展体育产业统计监测,尽快形成及时、全面、准确的体育产业数据定期发布机制;对参加国际性高级别职业联赛或全国顶级职业联赛的职业俱乐部给予相应奖励;对运行规范、积极作为、实绩突出的基层体育社会团体进行重点扶持。

  4.强化体育产业多元支撑。包括促进体育产业集聚集群发展,促进体育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体育赋能乡村振兴。提出重点打造以“一河两岸”为带动的体育产业空间布局;将提升智能体育装备研发制造能力作为发展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组成部分;发挥体育产业综合效应和拉动作用;实施乡村“体育+”“+体育”发展模式。

  5.促进体育消费市场繁荣。包括激发消费潜力,培养终身运动习惯,优化体育消费环境。提出争创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创新消费引导机制;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健全完善“15分钟健身圈”;做精做深体验消费,有针对性地开发健身产品和服务项目,助推全市“夜经济”发展。

  6.完善和落实体育产业政策。包括建立资金支持体系,加大金融扶持力度,落实税费支持政策,优化体育产业供地,强化开放协同联动推进。提出在资金、金融、税费、土地等方面强化要素保障,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体育产业发展。

  四、落实措施

  下一步,市体育局将积极争取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同时会同市直相关部门,针对《若干措施》中提出的相关政策制定配套措施。赛事有效供给方面,将制定我市支持重大体育赛事活动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场主体培育方面,成立沈阳市体育产业创新发展联盟,制定职业俱乐部奖励办法;拉动体育消费方面,发放惠民体育消费电子券;资金支持方面,加快构建“专项资金+产业基金+社会资本”的资金支持体系。通过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推动《若干措施》落地落实,为我市体育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