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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1年)》政策解读
2018年11月21日来源:市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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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10月15日,《沈阳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18—2021年)》(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现就《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方案》的背景

  经积极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于5月28日批复沈阳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按照国家局的要求,以市政府名义上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接到通知后,市知识产权迅速开展了《方案》的起草工作,并征求了专家意见。8月征求了13个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工商、财政、金融等20个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修订和完善。9月履行政府发文程序,10月15日正式印发。

  二、《方案》的主要依据和框架

  制定《方案》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

  《方案》结合沈阳知识产权工作的实际,重点明确了今后三年我市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是我市知识产权事业未来发展特别是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重要遵循。其中主要任务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五个环节,提出14项具体任务。

  三、《方案》的主要特点

  (一)加强顶层设计,突出问题导向。《方案》提出“为沈阳建设东北亚“四个中心”提供有力支撑”的指导思想,以及“到2021年,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5件;PCT国际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20%以上;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达到8.5万件;作品著作权登记达到5000件”的具体目标。

  (二)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方案》第三项任务指出:加速中国(沈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开通高端装备制造业专利申请、确权、维权的“快车道”,提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途径,建设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信息服务与维权援助服务平台,构建“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三)注重《方案》的可执行性。《方案》明确了每项任务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方案》指出“围绕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节能与新能源等重点领域,培育形成一批核心专利。”,“围绕节能环保、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产业,大力培植一批附加值高、成长性好的专利密集型企业,推广一批专利密集型产品。”这样规定将高价值专利培育和专利密集型企业的重点发展产业均予以明确,确保《方案》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