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中期评估工作要求,为加快推进“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效推动金融、现代物流、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发展、价值链高端延伸,商贸、旅游会展、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和品质化方向发展,市政府制定出台了《沈阳市加快推进“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工作方案》内容作以政策解读。
一、《工作方案》出台背景
现阶段,世界经济向服务经济转移步伐逐步加快,以服务经济为主导的现代经济体系已被世界各国所认同。加快由“制造经济”向“服务经济”转型,已成为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方向。为深入探索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的新途径,国家发改委拟在全国开展“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在服务业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构建规模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强大、引领经济发展、致力民生改善、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为此我们在《沈阳市“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基础上,组织编制了此《工作方案》,旨在推动全市服务业加快整合资源、破除瓶颈、加速改革,促进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进一步转型升级和持续发展。
二、《工作方案》起草依据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各项试点任务如期完成,我们按照国家发改委试点中期评估提出的6大方面30项工作指标要求,对应提出了22条具体工作任务,形成了该《工作方案》。起草主要依据:一是2016年12月6日国家发改委批复的《沈阳市“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任务。二是2018年5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18〕574号)中明确的6大方面任务及30项工作指标等相关考核评估内容。
三、《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主要由试点内容、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四部分构成。
(一)试点内容
重点通过开展“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推动金融、现代物流、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发展、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商贸、旅游会展、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和品质化方向发展。
(二)总体要求
《工作方案》围绕“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任务,提出了继续构建规模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强大、引领经济发展、具有国内外市场竞争能力的现代服务业体系的总体目标,以及加快促进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升级,扩大有效和高端服务供给,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服务需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便利化、精细化和品质化方向发展的工作要求。
(三)主要任务
《工作方案》涵盖6大方面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完善试点工作机制和改革创新举措、提升总体发展水平与质量、加快服务业重点项目及特色街区建设、推动服务业创新发展、继续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持续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等工作任务。
围绕6大重点任务,细化制定了22项具体行动任务举措。即成立“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各单位按照试点方案任务分工协调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工作计划、积极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加强行业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落实服务业土地保障、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加强服务业经济运行调度、推进服务经济融合发展、推进产业园区和特色街区建设、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大力培育龙头企业、支持服务业品牌建设、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认真总结服务业试点新经验、提升服务业对外开放能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完善知识产权体系、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举措。
(四)保障措施
主要阐述了为保障《工作方案》顺利实施所确定的体制机制,重点从建立试点工作协调机制、试点工作督导机制、加强试点经验交流推广和试点保障资金支持等4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举措。
四、《工作方案》涉及的责任部门
为使《工作方案》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结合工作实际,经各单位同意,我们在方案中拟定了市直19个牵头部门以及各区、县(市)政府的责任分工,明确了各单位推进工作的任务目标和具体时限。此外,为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市成立了“十三五”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领导机构和工作职责,并作为附件与正文一并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