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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17年12月12日来源: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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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形成科学合理就医秩序,逐步建立符合国情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可及,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向社会发布《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分级诊疗工作的时间表。提出到2016年,探索实施分级诊疗病种,逐步扩大病种数量,完善常见病种分级诊疗;2017年,分级诊疗政策体系逐步完善,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到2020年,“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

  《实施意见》明确我市分级诊疗工作的路线图。一是明确各级医疗机构诊疗服务功能定位。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三是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四是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享。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开展智慧医疗服务。六是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七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八是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九是完善药品支撑体系。十是加强分级诊疗绩效考核和医疗服务质量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