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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清洁供暖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7年09月01日来源: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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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作出重要指示: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关系北方地区广大群众温暖过冬,关系雾霾天能不能减少,是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农村生活方式革命的重要内容。要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方针,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尽可能利用清洁能源,加快提高清洁供暖比重。2017年7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化辽宁、气化辽宁和煤电企业转型转产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75号)。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我市清洁供暖比重,加快解决燃煤供暖污染问题,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发改委组织编制了《加快推进清洁供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已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

  二、发展目标

  《方案》确定到2020年,中心城区及县城清洁供暖面积达到2.4亿平方米,比重提高到60%。其中,新增电能、天然气、热电联产供暖面积分别为1000、800、9000万平方米,鼓励发展太阳能等其他清洁供暖。

  1.电供暖目标。目前,我市冬季电网谷电容量可支撑约2000万平方米的电供暖用电需求。为保证电供暖项目长期、稳定运行,《方案》审慎地确定新增电供暖面积1000万平方米,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措施出台情况,适度调增发展规模。

  2.天然气供暖目标。《方案》以天然气供暖用户不超过现有燃气用户的3%确定发展天然气独立供暖用户6万户,增加天然气供暖面积720万平方米,适度发展天然气分布式项目80万平方米。

  3.热电联产供暖目标。按照热电发展规划,《方案》确定新增热电联产供暖面积9000万平方米。当热电联产发展受限时,通过建设或改造清洁化燃煤锅炉,弥补热电联产供暖缺口,燃煤锅炉的清洁排放按环保部门确定的重点地区三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执行。

  太阳能发电供暖、生物质能供暖等其他清洁供暖方式,现阶段主要采取示范、试点的方式实施。

  三、《方案》主要任务

  1.电供暖任务。《方案》确定优先在采暖热负荷低、热负荷需求不连续的工厂、学校、办公楼等公共建筑发展电供暖,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区域发展污水(中水)源热泵供暖。

  2.天然气供暖任务。《方案》鼓励推广天然气分布式供暖。在供暖质量要求高、热价承受能力强的少数热用户中,发展独立供暖的家庭壁挂式燃气锅炉,在有热电冷需求的商业建筑适度发展天然气分布式供能项目,在大型热网末端适度发展用于调峰补热的天然气直燃锅炉项目。

  3.热电联产供暖任务。热电联产集中供暖是北方地区最经济、供暖能力最强的清洁供暖方式,我市热电联产基础条件较好,在建和规划储备的热电项目充足,《方案》确定热电联产承担全市清洁供暖的主要工作任务。

  四、主要措施

  1.调整清洁供暖相关规划。其中对《沈阳市城市供热规划》要重新优化热源布局,压减燃煤锅炉规划数量,为清洁供暖留出发展空间;对《沈阳市热电发展规划》要增加小型背压机组和天然气热电机组项目。

  2.落实电供暖支持政策。积极与省工信委、发改委等上级部门沟通,争取将地(水)源热泵、电热膜等电供暖技术与电储能技术共享优惠电价,自主调整电供暖用电低谷时段等上级支持政策。

  3.扶持清洁供暖优势企业。沈阳供电公司决定依托下属企业开展电供暖业务,承接我市“煤改电”工作;燃气集团决定出台优惠政策,加快发展壁挂式锅炉等天然气供暖业务;惠天热电公司计划在电供暖、天然气供暖等方面,加快实施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