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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加快数字经济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的通知的解读
2019年10月2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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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依据

  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二、主要内容

  《行动计划》主要分为工作目标、主要行动、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以建设东北数字经济第一城为目标,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以“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为核心,坚持改革创新和开放合作,牢牢把握四条主线,深入推进‘8+10’落实体系。到2021年底,力争成为东北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引领区、国内工业互联网建设先行城市、国家数字丝绸之路战略节点。

  第二部分,主要行动。主要包括8大行动、26项具体任务。

  1.数字基础设施升级行动。包括完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建设区域云计算数据中心、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等4项任务。

  2.数据资源体系构建行动。包括实施建设市级数据资源库、促进数据资源开放和流通、推进数据治理体系建设等3项任务。

  3.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创新发展行动。包括推动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体系、创新发展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大数据和云计算产业、机器人与人工智能产业,超前布局前沿信息技术产业等6项任务。

  4.全面布局5G产业链行动。包括加快布局5G产业链引育、推动5G与垂直行业深度融合等2项任务。

  5.工业互联网生态体系构建行动。包括强化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和工业供应链平台建设等2项任务。

  6.实体经济数字赋能行动。包括加快推进制造业、服务业、农业数字化,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等4项任务。

  7.数字政府建设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政府、企业、百姓的难点、热点、堵点问题,深入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城市管理”等3项任务。

  8.信息消费扩大升级行动。包括提升信息消费供给水平、壮大信息消费总体需求等2项任务。

  第三部分,重点工程。聚力实施“城市大脑”、智能网联汽车、工业软件名城、智能机器人产业基地、集成电路核心企业扩能升级、数字医疗产业基地、中德园5G示范区、“沈阳通办”、综合金融服务、“沈阳云医院”等十大工程,在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主体、新经济、新形态上实施新突破。

  第四部分,组织实施。包括完善组织架构和工作体系、加大规划引领和政策投入、加强人才引育和交流培训、深化招商引资和开放合作、强化数据监测和安全防护等5大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