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前期调研、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正式经市政府同意,以沈政办发[2015]2号文件下发(以下称之为意见),现将意见内容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的目的和意义
每年,市重点项目约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30%,对全市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和科学指导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增强我市项目经济的活力与水平,不断提高重点项目对全市经济的拉动和支撑作用,出台了该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对全市重点项目的科学化管理、创新式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今后项目筛选、推进、督查、考核具有指导意义。
二、意见出台的过程
近年来,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的管理上,原有的一些办法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新环境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对全国部分城市重点项目管理的方式方法做了前期调研,并于2014年5月在沈阳召开了“2014年全国部分城市重点项目管理联席会议”。会上,各参会城市对本地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重点项目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情况、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能、主要管理手段等做了详细的介绍和交流。
会后,市发展改革委总结多年项目管理经验做法,结合参会城市项目管理工作的经验介绍,将其中适合应用于沈阳本地的好的项目管理办法和工作机制进行了细致地整理和归纳,在规范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该意见。
三、意见的主要内容
(一)提出了全市重点项目管理的三条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相结合。项目管理既要立足当前,解决当前遇到的问题,又要放眼长远,提供优质服务、创造适宜环境,保障项目落地开工。二是坚持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结合。项目管理既要考虑投资、财税等经济建设类指标的快速增长,又要兼顾环保、生态、就业等社会发展类指标的相互协调,确保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三是坚持传统管理和创新驱动相结合。项目管理要把传统管理和现代管理相融合,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尽快形成现代产业体系。
(二)提出了加强重点项目开发策划的要求。
一是明确了重大项目开发策划的重点。各地区要围绕大力培育能够支撑提升优势产业地位的重大项目,促进机械装备、汽车及零部件、民用和通用航空、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移动互联网及软件、现代建筑、医药化工、农产品加工、商务服务、现代物流等优势产业拓展升级,开发策划总部经济、金融服务、电子商务等有潜力成为支柱产业的优质项目;围绕培育壮大高端装备、航空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战略产业和文化创意等新兴业态。策划引进先进技术和战略合作伙伴,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改造项目,促进两化深度融合。围绕注重统筹城乡发展和改善民生,通过市场化、企业化运作,开发策划公共服务、城乡基础设施项目。
二是明确了重大项目开发策划储备的目标要求。各地区、要按照每年市政府关于各区、县(市)主要经济指标中开发策划和签约落地项目的任务目标要求,全力做好重大项目开发策划储备工作。
三是明确了重大项目策划成果转化的责任。全市开发策划重大项目成果须经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咨询机构评审通过后,纳入全市开发策划重大项目储备库。各地区、各部门要将开发策划重大项目成果的签约转化和实现投资作为工作重点,按照“谁策划、谁跟踪、谁推进、谁落实”的原则,加大推介力度,确保每年实现一批重大项目落地转化应用。
(二)提出了强化重大项目招商签约落地的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招商的质量。以产业、项目招商为重点,结合我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区域内优质地块和存量资产为平台,谋划推介符合地域发展和产业规划的项目,增强项目落地可行性。以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为保障,坚持领导带头招商,市直部门及区、县(市)联动,采取以商招商、定向招商等有效方式,营造招商引资浓厚氛围,优化投资环境。
二是要不断创新重大项目的招商方式。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招商工作要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做好培育“回归经济”,企业自主招商、代理招商、高端招商、定向招商等方式相结合,利用我市高校和科研单位较多的优势,将其作为招商重要平台,同时策划储备一批优质招商项目,在网络信息平台等多种媒介上进行推介。
三是要进一步优化重大项目的招商服务。各地区根据自身条件,由街道、经济区、招商局等主体功能单位和部门负责区域项目招商工作,同时成立相应服务部门负责招商项目落地后的跟踪服务保障工作,为引进项目提供审批办理、建设推进整套服务。
(三)提出了加强市级重点项目管理的要求。
一是提出了市重点项目的选定标准。全市重点项目要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具有牵动力大、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和发展后劲足等特征。投入达到一定规模,工业、能源、交通等项目投资5亿元以上;商业综合体投资20亿元以上,商业比例不低于建设规模的30%;现代服务业项目投资2亿元以上;农业及深加工项目投资0.5亿元以上;重点培育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特殊具有发展潜力和优势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并确保当年开复工建设,形成一定的投资总量。
二是提出了市重点项目计划的下达流程。按照市重点项目选择标准,根据全市各区域发展规划、产业定位和项目储备情况,每年10月中旬由市发展改革委启动下年计划编制工作,各地区提报拟列市重点项目,经市发展改革委统筹筛选后,征求市直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确定年度市重点项目预安排计划,报请市长办公会议审定后下达实施。
三是提出了市重点项目下达的条件和时限要求。按照项目手续办理进程和开工时间安排,第一批市重点项目要在3月底前办结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并确保6月底前开工建设,计划一般在每年1月底前下达;第二批市重点项目要在6月底前办结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并确保9月底前开工建设,计划一般在每年4月底前下达;市重点培育项目要在3月底前办结各项前期审批手续并确保6月底前开工建设,计划一般在每年3月底前下达。
四是提出了市重点项目推进管理的工作制度。沈阳市重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项目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承担,负责对全市重点项目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重点项目推进实行市领导、行业部门和各地区分口负责的三级调度制度。一是市领导调度。市发展改革委提请市领导对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定期调度,研究确定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关键问题。二是行业部门调度。各行业部门负责重点项目日常调度,掌握本行业项目建设和投资完成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问题,提请各分管市领导协调解决重点问题。三是各地区调度。各地区负责重点项目日常调度,及时掌握本地区项目建设和投资完成情况,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提请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难点问题。
(四)提出了加强重大项目管理的下一步措施。
一是建立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强化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责任分工。三是提升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信息化水平。四是做好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绩效评估。五是进一步创新重大项目推进工作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