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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电商直播发展(网红经济)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的解读
2020年11月0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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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沈阳市电商直播发展(网红经济)行动方案(2020-2022年)》(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进行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数字经济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发展数字经济的工作部署,支持电商直播、网络购物等新业态发展,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复工复产和消费升级,我市经过充分调研和借鉴学习其他城市发展经验,结合当前实际,制定了《方案》,推动新业态、新模式与传统商业融合发展,以电商直播赋能实体经济,推动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条文解读

  《方案》共三个部分。包括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具体如下:  

  (一)发展目标。提出实施“五个一”行动,即“建成一批电商直播基地”、“扶持一批夜经济网红街区”、“培育一批头部电商直播机构”、“孵化一批电商直播品牌”、“培养一批直播带货网红达人”,到2022年,使我市电商直播示范基地数量达到10个,网红经济街区数量达到30个,MCN机构、电商直播服务机构及网红经纪公司数量达到100个,网红品牌数量达到100个,培养10000名国内知名、具有东北特色的网红达人,形成具有沈阳特色的电商直播发展模式。

  (二)重点任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共19条。一是夯实电商直播产业基础,主要包括推进电商直播示范基地建设、培育壮大电商直播经营主体、推动电商直播供应链协同发展、实施区域差异化发展战略。二是实施“九大”电商直播赋能工程,推进电商直播与沈阳特产、本地生活、夜经济、文化旅游、专业市场、主题会展、工业制造、跨境贸易、政务公开九个领域相融合,多方位、多角度推动电商直播赋能传统行业。三是强化电商直播人才体系建设,构建普及与专业相结合的培训体系,加大直播人才引进力度,使我市成为电商直播人才集聚地。四是营造电商直播发展环境,重点举办电商大集、网红评选等系列活动,同时鼓励电商直播创新创业,使我市成为网红电商创业的活跃地。

  (三)保障措施。提出了“建立工作机制”、“优化政策支持”、“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加大营销宣传力度”四项保障措施,着重建立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电商企业、生产流通企业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发挥政府资金引领作用,编制电商直播行业规范,树立正面宣传形象,打响沈阳城市品牌,营造浓厚的电商直播发展氛围。

  三、特点和创新之处

  (一)《方案》着力于落实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的工作要求和省商务厅《关于推动电商直播提质网红经济促进网络消费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电商直播基地、运营主体、人才体系建设,通过与传统产业相融合,完善我市电商直播产业链。

  (二)《方案》充分考虑借鉴先进城市和地区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针对性的工作举措,涵盖了文化旅游、商贸、工业、农业等多个领域,具有较强的统筹指导意义。

  (三)《方案》立足我市直播人才和电商产业基础,强调人才培训和区域差异化发展,提出重点推进直播与夜经济、专业市场、工业等产业和业态相融合,实现电商直播赋能,推动我市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