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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16年08月09日来源: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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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发展体育产业、建设体育强市的战略要求,参照国家和辽宁省关于发展体育产业的政策文件和兄弟省市的经验做法,同时采纳了社会各界人士意见建议,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经过调研、论证、反复修改,形成了《实施意见》文稿,经市政府审批,6月22日正式向社会发布。

  《实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伴随国家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沈阳市的体育产业步入了快车道。《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打基础、调结构、强市场、促消费”四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提出了体育产业的“投融资政策、财税政策、土地政策”等政策措施。《实施意见》力求简洁明了、精准高效、切合实际。《实施意见》对国家和辽宁省提出的体育产业政策提出了刚性的落实要求和具体的政策措施,主要有:

  1.在丰富健身市场供给政策中提出:对于商业开发项目中的体育设施,市政府给予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和不计容积率的支持。

  2.在完善体育用地政策中提出:新征土地用于体育训练和场馆建设的按照工业用地标准执行。

  3.在落实财税政策中提出:小微体育用品零售企业所得税可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居民区的体育场所水、电、气、热价格按照民用价格执行。

  4.在发展体育市场主体任务中提出:体育产业孵化器及进入孵化器的企业享受同地区产业孵化优惠政策。

  5.在资金支持政策中提出:市政府设立1亿元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给市民健身卡补助、发放体育消费券等多种方式,支持群众健身消费。

  6.在推进体育场馆开放政策中提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自主定价运营,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的中、小学校,市政府每年给予补贴;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体育设施运营收入可用于场馆维护运营和职工文化体育活动。

  7.在夯实产业基础任务中提出:十三五期间,实现每个街道建成1个笼式足球场地、1个篮球场地、1个乒乓球场地。支持改造旧厂房、废弃锅炉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健身。

  围绕打造自主赛事IP(拥有自主产权的赛事),通过发挥政府与市场的资源优势,实现对沈阳整个赛事市场的双轮驱动。通过与世界体育组织的广泛接触,沈阳市与世界最大的全民健身组织IVV(国际市民体育联盟)展开合作,2017年年初,将举办IVV国际市民体育联盟沈阳冬季奥运会。8月份,举办世界最大的青少年足球赛-哥德杯中国世界青少年足球赛,届时,将有上万名不同肤色的孩子们来到沈阳,在沈阳上演一次国际青少年的狂欢。同时,沈阳马拉松赛和沈阳国际男篮精英赛也将成为常态化的赛事,走出社会化、市场化承办顶级赛事新路子。9月份,奥体中心将再次吸引全世界目光,国家队对阵伊朗队的世界杯12强比赛将为沈城人民带来又一个无以伦比的足球盛宴。目前,国内外办赛机构已瞄准沈阳这块庞大的赛事资源市场,未来将形成一批具有自主产权的知名品牌赛事。

  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中国沈阳足球之都、建设体育强市”的战略部署,逐年建设足球场地600块,发展青少年足球联赛,建立常态化、纵横贯通的青少年足球竞赛体系。引进极限运动公园项目,在部分区县进行规划设计。围绕浑河体育休闲带、蒲河生态经济带,抓紧推进一批体育休闲产业项目。逐步开发利用全市体育资源,建设一批体育产业特色区县(市)和特色乡镇,实现“一区一品”的体育产业发展态势。借助2022北京冬奥会举办契机和辐射带动作用,引进一批冰雪品牌赛事和冰雪旅游产业项目,发展高山滑雪、花样滑冰等具有观赏性和体验式的运动休闲冰雪旅游产品,扩展服务功能和产业链条。

  沈阳市体育局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