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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沈阳市空中连廊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6年12月02日来源:市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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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市空中连廊开发建设管理工作,推进空中连廊开发建设,形成空中步行系统,缓解中心城区特别是商业密集区交通压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我市制定出台了《沈阳市空中连廊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办法共五部分,总计23条。

  一、《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空中连廊已经在我市大东区东中街中粮大悦城、和平区太原街温州城、铁西区九路市场等项目中得到实际应用,社会反映效果良好。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空中连廊的开发建设尚无完整可依据的管理办法,致使大部分已建空中连廊项目没有相关审批手续,在企业承担相关处罚压力的同时,也给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带来一定风险。目前,香鑫置业(沈阳)公司申请跨越南宁街建设空中连廊,实现北约客办公楼与酒店的连通;中粮大悦城计划跨越大什字街建设空中连廊,扩大现有空中连廊规模。这是单个项目建设情况,从系统和网络建设上看,空中连廊开发建设的总体发展势头强劲,皇姑区政府在最近编制北站北地区开发建设规划方案中,大面积引入空中连廊建设计划,目标宏伟,效果可观。

  空中连廊建设面面观。上海市在陆家嘴金融中心,建设了地上、地面、地下三位一体的立体交通体系,空中连廊即解决了行人交通问题,又为城市提供了一处良好的观光平台,已成为一道靓丽的城市风景线,吸引着大量旅客的驻留与拍照。香港的空中连廊则是基于把行人从川流不息的车流道路中独立出来而建设的,港岛北侧的中环地区,蜿蜒于建筑、公园广场、交通枢纽之间的空中连廊为人们提供了安全、舒适的休憩空间,香港政府通过城市规划,把城市建筑密集区的行人、汽车、地铁分别组织在地上、地面、地下,完美的体现了寸土寸金城市地区的规划设计手法。美国明尼阿波利斯市的空中连廊是基于解决严寒气候的行人保暖问题而建设的,它利用空中连廊把相邻的百货商店、餐馆、银行、旅店等建筑用天桥跨越街道连接起来,让人们在封闭的空间内休闲、购物、观光,形成了城市中心区步行系统的新模式,美国中西部地区的许多城市也在争先效仿这种做法,以解决城市中心地区的人行交通问题。通过我们对国际国内城市建设案例观察,城市中心商业区的空中连廊建设势在必行,其总体发展趋势是:空中连廊将和地下通道与地面道路共同构成三位一体的城市立体交通体系,从而进一步扩展城市空间、改善交通环境,同时也为居住在寒冷地区的人们抵御恶劣天气影响提供良好的人居条件。

  在庞洪波副市长的统一部署下,市建委会同发改、规划、城建、公安、财政等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沈阳市空中连廊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拟从总体原则、规划土地、建设管理、政策扶持等方面入手,抢先抓早规范我市空中连廊的开发建设行为,科学合理地引导和促进空中连廊项目实现有序开发、规范使用。在《管理办法》的起草过程中,市建委还组织召开了相关企业座谈会,广泛争取了各界代表对《管理办法》的制定与条款设定的建议意见,以期达到精准施策的目的。

  二、《管理办法》的主要目标

  管理和规范我市城市规划区的空中连廊开发建设活动,引导城市规划区以外县(市)、区的空中连廊开发建设活动,推进城市地上、地下、地面三位一体立体交通体系建设,从而进一步扩展城市空间、改善交通环境、提升城市的宜居性。

  三、《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体原则、规划土地、建设管理、政策扶持四方面内容,总条款23项,以期规范政府部门行为、调动社会资本介入,推进我市中心商业区空中连廊开发建设管理工作。

  (一)总体原则方面。主要包括加强空中连廊开发建设管理工作意义和目的,以及办法的管理范围、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具体分工等内容。该部分定义了概念:空中连廊是指位于地上二层及以上、联系建筑之间的连通设施,包括商业地块内部,商业地块与公共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文化娱乐休闲设施之间的连通项目。明确了目标:推进空中连廊开发建设,形成空中步行系统,是建设地上、地下及地面三位一体城市立体交通体系,缓解中心城区、特别是商业密集区交通压力的重要举措。

  (二)规划土地方面。主要规定了空中连廊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审批相关事项,以及空中连廊规划控制区土地出让要求等内容;明确了跨越市政道路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用地上的空中连廊可不办理土地处置手续;强调了空中连廊规划应当与城市商业区规划、交通枢纽规划、快速道路系统规划、地下空间规划、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等专业规划相协调,办法规定市规划和国土部门负责空中连廊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建设管理方面。规定了跨越市政道路广场、绿地等公共用地上的空中连廊以市地下空间办名义办理相关手续,明确了空中连廊开发建设的计划编制、方案审查、组织建设、竣工验收、使用要求、日常维护管理等具体内容,办法规定市建委负责空中连廊建设计划编制工作,市地下空间办负责方案审查、工程监管等具体工作,其中明确空中连廊跨越一二级马路,或跨越红线宽30米以上道路时,建设方案需上报市政府批准。

  (四)政策扶持方面。主要涉及开发项目建筑容积率指标、简化审批办理、建筑外立面广告等内容,办法提出商业地块内按规划开发建设的空中连廊,不计入开发项目建筑容积率指标;新建建筑内部为规划空中公共步行空间设计的通道面积,不计入开发项目建筑容积率指标;既有建筑按规划改建为公共步行空间的部分,可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对于企业投资并代建的空中连廊工程项目,建设方案实行多部门(规划、建设、消防等)联合会审制度,从而缩短项目审批周期,提高办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