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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推进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2018年04月17日来源: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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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沈阳市推进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与意义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对国家教育事业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对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提出了新的发展要求。国家出台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以及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面完成了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顶层设计。

  我市在2015年已率先全域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验收,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办好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推进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就成为了我市面临的新任务。为此,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我市在义务教育领域出台的第一个文件,也是纲领性文件,文件明确了未来8年我市义务教育发展的总目标、总方向以及主要任务,勾勒出我市义务教育从县域均衡向市域均衡、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发展、从“学有所教”向“学有优教”跨越的美好蓝图。挂图作战,办好每一所学校,为每一个孩子提供适合的教育,老百姓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将不断提升。

  二、如何理解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就是以市为单位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是以区县(市)为单位的优质均衡发展的高级阶段。我市义务教育已经实现了以区县(市)为单位的“基本均衡”,未来经过8年的努力,在经历以区县(市)为单位的“优质均衡”、以市为单位的“基本均衡”后,将达到以市为单位的“优质均衡”,即以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所要求的优质均衡为标准,以市为单位,全面达标。

  三、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要目标

  现有义务教育发展短板全面补齐,城乡间差距明显缩小,小学和初中市域综合差异系数分别低于0.50和0.45,各地区各学校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更加合理,构建起“区域内联动发展、城乡间协同发展、信息技术助力发展”的优质均衡发展新格局。到2020年,全市完成县域教育现代化创建任务;2022年,全市不少于2/3的区县(市)达到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规定的标准;2025年,全市达到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标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四、《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

  任务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与建设。

  1.优化学校布局。落实《沈阳市中小学校用地保护规定》。统筹考虑城市建设与发展、“二孩”政策、“租购同权”试点、流动人口变化趋势及中小学办学标准,健全全市义务教育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未经市教育部门批准,区、县(市)政府不得随意调整学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学区房”为名开展销售活动。坚持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未征得同级教育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变更规划。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学校先建后撤制度。

  2.配足标准化学校。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协同机制,依法落实新建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实施配建学校“交钥匙”工程,新建学校验收要手续完备、程序规范、产权明晰。对于老城区配建学校不足以及未达到配建标准的居住区,要通过优化规划、新建、改扩建学校等措施保障标准的办学空间,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新建或改扩建学校一律按照办学标准设计建设。现有学校要逐一建立台账,确保校校达标。对生均占地面积不达标的,要在城镇建设改造时统筹优先解决。要按照国家标准,为学校配齐音乐、体育器材设施。

  3.消除大班额及大规模学校。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严格控制因择校产生的大班额。确保大班额及超大班额零增量。2018年底,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基本做到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超过50人;到2025年,全市小学、初中规模原则上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不超过2500人。

  任务二:统筹发展素质教育。

  4.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抓实课堂主阵地,发挥主载体作用,开展入校、离校、毕业典礼、入队入团等仪式教育。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拓展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把研学旅行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自然、历史、地理、科技、人文等多种类型的研学旅行活动。支持学生自主管理。小学重点开展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初中重点进行规则意识、法制观念、公民意识教育。

  5.全面深化课程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实施基于学生核心素养提升的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培育精品课程100门。建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新型教学关系,改革教与学的方式、课堂教学组织形式,推进一批有前瞻性的教学改革项目,推出一批好课。推进长短课、走班制改革,扩大学生选择权。建设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研究基地120所。开展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达标校创建工作,到2022年,各地区义务教育学校达标率为100%,各学校国家及省规定课程开设率为100%。

  6.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深入落实“减负提质”措施,重点解决“超标、超前、超量”问题。推进课堂教学开放制度化。深入实行弹性离校。大力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强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强化家长责任,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现象。

  7.科学开展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推进学生评价方式改革及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改革。建立区域教育质量监测制度,资源配置、政府保障、教育质量、社会认可等方面的评估指标均要达到国家标准。组织各地区参加数学等6个学科的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监测科目的学生学业水平要达到Ⅲ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

  8.推进体育及艺术教育。加快推进学校体育、艺术改革创新。开齐开足体育、艺术课程,到2020年,学校体育、艺术办学条件总体达到国家标准。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5%。深入开展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建立有效的学校美育质量监测体系。

  任务三:统筹推进市域内共享资源联动发展。

  9.推进城乡协同、联动共建。强力支持农村及涉农地区教育发展。实施“4+100”城乡共同体建设项目,建设好和平与康平、沈河与法库、大东与新民、皇姑与辽中等4个城乡区域共同体。深化100对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建立起教学领导互派挂职制度。支持优质学校在全市范围内牵头组建跨区域网联体学校、学校联盟等学校联动发展共同体。鼓励“四郊一区一市两县”以合作、委托等方式与城区优质学校联合办学。创新集团化办学及学区化管理的体制机制。到2020年,不少于2/3的区县(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100%;2022年,全市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达到100%。

  10.共建共享课程教学资源。加强信息技术应用,重点推进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和名校网络课堂等“三个课堂”建设,丰富“公益学堂”课程,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全市网络共享。完善市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人人通”平台)建设与服务。重点加强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

  任务四:统筹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1.加强师德建设。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落实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准入招聘中强化师德考查,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施一票否决,对师德师风问题“零容忍”。

  12.优先补足配齐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依法健全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教师招聘指标要优先满足义务教育学校,通过调剂编制等方式保障学校开足开齐课程。保障体音美教师的优先配备。切实降低教师“教非所学”率。继续实行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编制核定和管理向乡村学校、小规模学校及特殊教育学校倾斜。各区、县(市)机构编制部门统筹使用本地区教职工编制,并报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严禁对教师缺员的学校“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临时聘用人员,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教职工编制,严禁借调教师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

  13.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进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推进职称(职务)向乡村学校倾斜。采取定期交流、对口支援、教师走教等方式,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逐步实现区域内同学段学校生师比、岗位结构、骨干教师比例大体均衡。探索区域内紧缺学科教师走校制。

  14.提高教师业务能力。继续实施5年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所有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培训经费。推动校长专业化建设。重点提升郊区县校长教师队伍素质,优先安排郊区县校长教师参加国家及省市级培训。市级学科教师培训向郊区县倾斜。鼓励专任教师在职学习,提高学历层次。

  15.切实提高教师待遇。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改进考核办法,使绩效工资充分体现教师的工作量和实际业绩,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落实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及生活补助政策,保障农村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加快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任务五:统筹提高义务教育治理能力。

  16.规范招生行为。科学划定学区,完善入学办法,优化入学服务。到2018年底,各地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例分别达到100%和95%以上。所有公办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实行免试入学,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相关的统一笔试或统一知识性考试,不得设置重点班。落实民办学校属地管理责任,合理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规模,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和招生行为规范。严格查处学校变相选择学生的行为。

  17.强化学校治理。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重点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及小规模学校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培养学生应急逃生技能,依法处置各种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健全控辍保学部门协调机制、监控机制、劝返机制及帮扶机制。

  任务六:统筹推进特殊群体关爱保护。

  18.依法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随迁子女的“两为主”政策。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本地区发展规划,统筹解决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所需增加的教育用地、教师编制、财政经费等。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

  19.落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落实区、县(市)政府属地责任,各地区各学校要为留守儿童建立信息台账。建立精准帮扶制度,确保留守儿童人身安全,确保留守儿童不辍学。加强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发挥乡级政府和村(居)委会作用,督促外出务工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责任,依法处置各种侵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20.办好特殊教育。加快建设十五年免费特教体系。加强医教结合,促进融合教育。完善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制度,按照因人施教方式设置授课内容,统筹送教教师资源,根据送教教师工作量和交通路程等实际情况,落实送教教师工作补贴和交通补贴。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支持盲校增设高中部。推进特教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实施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项目。落实特教教师津贴。完善特教投入机制,各地区要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到2020年,浑南区、沈北新区、于洪区完成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规模显著扩大。

  另外,《实施方案》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实施监测、督导、视导、奖励及问责机制等三个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