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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0年盘活存量土地攻坚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20年02月26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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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目前我市土地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存量土地迟迟无法达到净地条件供应市场,土地市场已供应土地因多种原因无法开工建设或开工后形成烂尾,土地因闲置造成的资源浪费等。为解决上述问题,消化我市存量土地库存,保障土地市场供应,解决土地督察整改问题,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完成6项存量土地攻坚任务。

  1.存量储备土地:完成存量储备土地任务40宗963公顷。

  2.净地不净:完成净地不净任务31宗。

  3.闲置土地:完成闲置土地任务57宗280公顷。

  4.批而未供: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批而未供土地1328公顷,处置率不低于15%,全年完成批而未供土地1771公顷,处置率不低于20%。

  5.增减挂钩:2020年6月底前完成增减挂钩指标归还任务1004公顷。

  6.停缓建:完成停缓建任务30宗。

  三、责任分工

  各区、县(市)政府是存量土地攻坚工作的责任主体,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存量储备土地、净地不净、闲置土地、批而未供、增减挂钩等5项任务的督导工作,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停缓建项目处置督导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房产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市人防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信访局负责完成存量攻坚工作中涉及本部门业务的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机制。

  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1.针对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市、区政府分别召开专项问题调度会议研究推进,并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跟踪落实;

  2.继续采取挂图作战,制定项目推进鱼骨图,明确责任主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标注,定期向市政府汇报;

  3.充分发挥地块管家作用,采取“一个地块、一名管家、一支队伍”的制度,做好攻坚工作各个环节的衔接,对项目进行跟踪落实,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督办考核。

  1.针对市级协调会议议定事项,形成工作催办、督办二级工作机制。对于受阻问题形成问题催办单全程催办,实行销号制度。逾期未落实的,市自然资源局、市城乡建设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现场督查,下发督办单,列入市政府督考工作。

  2.针对市内9区攻坚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攻坚排名、绩效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排名,对6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排名末位的区域暂停下季度经营性用地供应(省、市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除外)。此外,年底对市本级存量储备土地和增减挂钩工作进行单独考核,排名末位的区域暂停下季度经营性用地供应或暂停建设用地报批(省、市重点项目及民生项目除外)。

  (三)完善工作举措。

  对于6项工作任务,分别提出相应的工作措施和具体工作要求:

  1.存量储备土地:攻坚重点放在市本级地块及剩余拆迁量小、资金占用量大、攻坚完成后可尽快出让的地块。

  2.净地不净: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类,各区、县(市)政府加强与用地单位沟通,制定切实可行方案。

  3.闲置土地:厘清政府和企业原因为突破口,以消除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为工作重心。

  4.批而未供:各区、县(市)政府的重点项目优先选择批而未供地块。

  5.增减挂钩:从建新地块入手,符合撤销挂钩项目或核减用地指标的,应抓紧撤销或核减。对于已建设或继续归还指标的地块,可通过异地购买指标、土地复垦方式处置。

  6.停缓建:需要突破法律法规来解决的问题,提请沈阳市停缓建工程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已复工的停缓建项目和在建项目要继续加强监管,避免再次停工或产生新的停缓建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