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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中心镇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0年06月30日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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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市委县域经济工作会议以来,按照张雷书记提出的“做强中心镇”和“做大中心镇”的指示要求,市政府工作报告作了具体的工作部署,市人大、市政协组织开展了调研。张雷书记多次到中心镇现场指导并作出重要指示,有为市长亲自研究政策和实施意见,晓东副书记亲自推动,在高伟常务副市长带领下,我委抓紧推进相关工作,研究提出了推进中心镇发展8项政策意见,经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后,进一步完善提出了1个《实施意见》、2个清单(2020年工作清单和项目清单),4个区、县(市)政府审定并报备了6个镇的建设实施方案。先后征求了市直有关部门、相关区县(市)政府、市政府各位副市长及市政府秘书长和各位市委常委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按程序提请5月9日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5月14日市委常委会第188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按照会议要求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中心镇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委提出的循序渐进、务实推进、协调共进的原则推进中心镇建设,坚持产业优先,打造发展县域经济的“支点”和新的增长极。结合地区生产总值、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城镇常住人口三项核心指标,提出了两个层次的建设标准,即小城市达到“三个5”的标准(三项指标分别达到50亿元、5亿元和5万人以上),区域中心镇达到“三个3”的标准(三项指标分别达到30亿元、3亿元和3万人以上)。
  (二)关于中心镇的发展目标与路径。力争用两个3年的时间,建设小城市和县域副中心。到2022年,推进2个重点镇建设小城市(辽中茨榆坨、新民胡台),推进4个镇建设区域中心镇,中心镇数量达到6个;到2025年,推进6个镇建设小城市,再梯次推进4个镇建设区域中心镇,同步推进涉农地区的重要功能节点建设7个郊区新城,全市中心镇达到17个。
  (三)关于中心镇的产业发展。突出中心镇产业支撑,培育特色主导产业,因地制宜建设小而美的产业园区,推进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飞地经济”,有序将中心镇产业园区纳入全市“飞地园区”范围,深化城区与县区对口合作,开展联合开发、协同招商,扩宽招商合作载体。
  (四)关于中心镇的城市建设。重点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中心镇交通系统,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电力、通讯、信息、防灾和排水与污水处理、垃圾收集与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并启动5G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等新基建项目;推进中心镇与市、县基础设施的对接联网和向农村延伸辐射。
  (五)关于中心镇的社会发展。重点完善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综合文化、社区管理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要推动服务力量下沉,市级农技、科技、信息等事业单位在中心镇设立服务站点,县级相关事业单位服务向中心镇延伸。
  (六)关于中心镇的环境治理。强调推进生态宜居环境建设,完善中心镇山水林田湖草环境系统,完成镇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各项重点任务,加强镇区环境建设,提升中心镇建设特色。
  (七)关于中心镇的发展模式。注重镇村产业协同发展,围绕中心镇培育建设“一村一品”专业村,形成中心镇与专业村产业协同、镇村联动、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在布局上,注重与特色镇建设相结合,选择十间房、兴隆堡等特色镇建设中心镇。
  (八)关于中心镇的管理创新。按照问题导向提出了具体的改革举措。一是赋予中心镇更多的县级管理权限;二是加大县级财力向中心镇建设的倾斜力度;三是稳慎推进宅基地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争取一批试点;四是根据实际需要,探索适当的行政区划调整;五是实施标准地改革;六是探索建立“开发平台+管委会”管理模式推进中心镇建设。
  (九)关于促进中心镇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围绕中心镇建设“钱、地、人”等关键环节,提出8个方面的针对性政策。一是每个镇发展1个“飞地园区”,享受全市飞地经济奖补资金和招商政策,区、县(市)政府要将飞地经济奖补资金用于中心镇建设,每个镇不低于1000万元,连续支持3年。二是市政府每年整合各部门资金1亿元,用来重点支持中心镇的建设,连续支持3年。三是鼓励区、县(市)和镇政府对中心镇加大投入,从2020年起,市政府统筹县域发展专项资金对投入成效较好的镇给予适当奖励,连续支持3年。四是对中心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按需保障,支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入股、租用等方式直接用于发展乡村产业。五是区、县(市)政府的财力向中心镇建设倾斜,从镇域内的园区收益中拿出专门资金,反哺中心镇建设。六是整合市级资源,补齐医疗、教育、文化等方面公共服务短板。七是扩权赋权,推进市级和县级部门力量下沉,增强辐射服务功能。八是为中心镇建设充实100名干部人才队伍,选派15名优秀医务人员和30名名优校长教师到中心镇进行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