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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2019年07月03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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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6月3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9〕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制定《实施方案》的主要背景和起草过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下简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是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于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近些年来,各地区、各部门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执法中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政府公信力,有必要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为做好有关工作,沈阳市司法局在广泛听取意见、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并发送13个区、县(市)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同时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和文化执法总队等部门的业务专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请市政府两名法律顾问对该实施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根据《沈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该方案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广泛征集了意见建议。经过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沈阳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送审稿)》。2019年6月29日,经姜有为市长审定后,决定由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二、起草《实施方案》遵循的总体思路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涉及沈阳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此,起草工作主要突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考虑:一是坚持依法规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责任,公开执法结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权利,不得违法增加办事的条件、环节和额外程序等负担,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二是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坚持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做群众的“贴心人”,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执法信息、便捷办理各种手续、及时有效监督执法活动,防止执法扰民、执法扰企、执法不公。三是坚持务实高效。聚焦基层一线执法需要,着力解决执法实际问题,注重执法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便于执法人员操作,防止程序繁琐、不切实际。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在确保合法、统一、规范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各市、各部门因地制宜、大胆实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执法方式,防止因循守旧、照搬照抄。五是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推进行政执法各项制度建设,加强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主要任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辽宁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辽政办发〔2019〕13号)精神,到2019年底,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不断健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积极稳妥实施。一是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

  各区、县(市)政府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各区、县(市)政府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三是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各区、县(市)政府和各级行政执法部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要加强法制审核能力建设,切实保证行政执法决定严格依法作出。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组织实施方面的具体要求

  《实施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考核两个个方面的要求,明确了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直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建立由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府办公室、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参加的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确保该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并将任务节点的落实情况纳入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