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17年5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水规计〔2017〕182号)。按照方案要求,我市对存在薄弱环节的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及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进行认真梳理统计,制定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计划。为全面提高我市防洪标准,健全防洪体系,按照2018年5月25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的会议纪要》(第38号),制定2019-2020年河流防洪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二、制定依据
2017年5月,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实施方案》(水规计〔2017〕182号)。2018年5月25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关于进一步推进黑臭水体治理等工作的会议纪要》(第38号),省水利厅、发展和改革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辽宁省加快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辽水合〔2018〕7号)。为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全面推进柳河、浑河、绕阳河等流防洪工程建设,我市制定了《2019-2020年河流防洪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五部分内容,分别是工作内容、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年度计划安排、工程征占地及所需前期经费、保障措施。
1.工作内容
包括浑河、柳河、绕阳河、秀水河、东马莲河、九龙河等6条河流13项工程。
2.领导小组及责任分工
成立2018-2020年河流防洪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由市政府陈弘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水利局陈双伟局长任副组长,市水利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主管领导,铁西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政府主管领导担任成员,并明确各成员单位分工。
3.年度计划安排
明确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完成时限,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时限要求等。
4.工程征占地及所需前期经费
对各建设项目占地进行了明确,对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评价等报告的编制费用进行费用估算,并明确资金来源。
5.保障措施
根据《方案》提出的各成员单位分工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为推进实施建设项目按期实施,提出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合作及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防洪治理项目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问题、相关区县(市)政府要成立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按照前期工作计划,严格控制时间节点,确保建设项目按期开工,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等措施。
四、落实措施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积极推进各建设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资金,争取早日完成建设项目实施工作,尽早发挥工程效益。全面提高我市重点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及河流防洪标准,健全城市防洪体系,助推城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