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及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部分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7〕253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照我市既定目标任务,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精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部署,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抓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快建立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不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整体水平。
三、《实施意见》要实现的总体目标
到2018年年底前,科学编制我市生活垃圾分类治理规划(2018—2020年),明确我市生活垃圾治理总体战略,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350个,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25%。到2020年年底前,全面启动并推广深化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单位)达到500个,全市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量达到320吨/日,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为了能准确实现目标,依据《实施意见》,我们主要完成以下三方面任务:
一是推动公共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党政机关率先做起,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标准,对有害垃圾、可回收物、餐厨垃圾以及其他垃圾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并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扩大到其他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形成党政机关带头、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二是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创建工作。2018年,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地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小区创建工作,实现试点小区“三个全覆盖”,即分类管理责任人主体责任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基本类别全覆盖(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处理系统全覆盖。
三是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
1.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针对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的特点,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在餐饮单位设置专门容器用于投放餐厨垃圾,防止混入废餐具、塑料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做到“日产日清”。逐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确保生活垃圾精准投放。
2.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按照《沈阳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严格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规范收集责任人与相关单位的服务合同,明确分类收集要求。
3.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规范生活垃圾分类运输管理,运输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可回收物等要专车专用,符合相关规定。
4.加快建设分类处理设施。加快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餐厨垃圾设施建设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和利用。
五、《实施意见》的保障措施
意见明确了六条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深入开展共谋共建;三是强化学校教育;四是加大资金政策支持;五是健全体系精细管理;六是广泛开展宣传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