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依据和过程
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加强支持小微企业、“三农”主体、科技创新及做好“三篇大文章”等金融服务的决策部署,有效发挥国有融资担保机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沈阳市促进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服务实体经济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四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金融服务的决策部署,壮大国有融资担保行业整体实力,切实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方案明确经过三年努力,实现壮大国有融资担保体系,全面推广“政银担企”四方风险共担的“园区企业无抵押贷款”金融服务机制、实施担保机构降费政策和建立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建立科学治理体系等4个工作目标。
第三部分,工作任务。
一是壮大国有融资担保体系。采取活化清理沈阳恒信担保公司沉淀资产的措施,力争2022年底前恢复其融资担保功能,且注册资本实现10亿元以上。采取逐年注资的方式,力争2023年底前,完成沈阳市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省市注资到位10亿元;浑南、铁西、沈北各有1个国有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达到5亿元以上,苏家屯达到2亿元以上,法库达到6000万元以上。
二是全面推广“园区集合贷”。遵循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先行试点、其他园区逐步推广的原则,力争到2023年,我市封闭管理的产业园区建立起“政银担企”四方风险共担的“园区企业无抵押贷款”金融服务机制,推广实行园区集合授信、无抵押担保、四方风险共担、企业即申即贷的服务模式。
三是实施担保机构降费政策。采取逐年下降、分年实行的模式,2021年沈阳市科技融资担保公司率先在产业园区实现单户担保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从1%降至零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从1.5%降至1%。力争到2023年,实现其他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对单户担保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从1%降至零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收取的担保费率从1.5%降至1%。同时,研究出台担保费降费补贴政策。
四是构建科学的治理体系。从2021年起,指导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建立起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机制及规范的业务操作规程;各国有融资担保机构出资人要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对当年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细化任务图、时间表、责任人,并由牵头单位牵头组成联席会议,实行周调度、每月例会制度。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市、区两级相应制定支持担保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三是做好舆论宣传。加大对融资担保机构宣传力度,提升我市融资担保行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更好地为我市实体经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