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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沈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2020年08月0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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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依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辽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9〕22号)等文件精神,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沈阳实际,起草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快推动卫生健康理念、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个人自律、预防为主、优化服务、共建共享为基本路径,强化政府、社会、个人健康责任,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在全市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全市人民健康,,努力创造高品质健康生活,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健康沈阳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特点

  《实施方案》聚焦当前人民群众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影响因素,从政府、社会、个人(家庭)三个层面协同推进,通过普及健康知识、参与健康行动、提供健康服务,实现促进全民健康的目标。

  一是在定位上,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聚焦每个人关心、关注的生活行为方式、生产生活环境和医疗卫生服务问题,针对每个人在不同生命周期所面临的突出健康问题,做出安排和建议。

  二是在策略上,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注重根据不同人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健康促进和教育,努力使个人能够了解必备的核心健康知识与信息、能够掌握获取有关知识与信息的渠道与方式,让健康知识、行为和技能成为全民普遍具备的素质和能力,形成自主自律的健康生活方式,推动把“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实处,努力使群众不得病、少得病,提高生活质量。

  三是在主体上,从依靠卫生健康系统向社会整体联动转变。坚持“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每一项任务举措务求具体明确、责任清晰,强化部门协作,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政府牵头负责、社会积极参与、个人体现健康责任,把健康沈阳“共建共享”的基本路径落到实处,是“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具体实践。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组成。

  1.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提出了总体目标,即:到2022年,基本建立与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城市功能定位相匹配、以市民健康为中心的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全市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位居全国前列。到2030年,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

  2.主要任务。明确四个方面19个专项行动:一是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提出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行动、控烟、心理健康促进、健康环境促进6个专项行动。二是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提出实施妇幼健康促进、中小学健康促进、职业健康保护、老年健康促进4个专项行动。三是防控重大疾病。提出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癌症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糖尿病防治、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5个专项行动。四是优化健康服务。提出实施中医药健康促进、健康服务提质增效、健康信息化推进、健康产业发展4个专项行动。

  3.保障措施。为使《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支撑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全社会参与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确定了人均期望寿命等30个考核指标框架。同时,围绕《实施方案》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列出了20项事项清单,明确了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