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加快划定并严守三条红线。生态环境部对“三线一单”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分为总体要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核心成果、实施要求和保障措施四个部分。
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三部分。总体目标确定: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和数据应用体系;到203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基本建成美丽沈阳。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核心成果将全市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共计137个环境管控单元。建立“1+N”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1”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N”为全市137个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实施要求包括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全面强化“三线一单”指导作用、不断完善应用机制和技术保障、实行动态更新与定期评估四个方面。
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资金保障、强化监督考核三个方面。
三、作用与意义
(一)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意见》构建了生态环境分区的管控体系,其中,“三线”是划框子,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边界和底线,衔接资源开发利用的上线;“一单”就是定规则,规范开发行为,约束活动的性质和规模。其实质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通过对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进行系统性评价,科学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并以此为基础将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确定每个单元的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利用等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从而形成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覆盖全区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二)提供生态环境精准管控支撑。
《意见》的发布实施,将为区域在资源开发、产业布局、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等方面工作,提供精准管控依据,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引导区域和产业的健康发展、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意见》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治理底线目标,为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了基本要求,并促进区域在功能受损的优先保护单元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活动,恢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重点管控单元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意见》成果的实施应用,能够切实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主要特点
(一)预留发展空间。
《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差别准入、实施精细化管理。一方面通过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分类划定,为城镇开发、农业生产留足发展空间;另一方面对生态保护红线内存在的永久基本农田、自然村落、矿业权等,提出有序退出要求。切实把该保护的保护好,该留出的发展空间留足,协调推进我市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耦合发展。
(二)强化监管支撑。
《意见》是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重要抓手,是推进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环境保护参与空间规划的基础支撑,是实施环境空间管控、强化源头预防和过程监管的重要手段。
(三)实施动态调整。
《意见》通过“三线一单”划定,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落实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因此,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变化情况,需及时更新与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