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立项背景
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是法律法规的有效补充和市场竞争的制高点。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加强标准化工作,实施标准化战略,是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长远的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标准提升到与战略、规划和政策同等重要的地位,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国务院先后印发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改革意见,对新时期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作出总体部署。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积极推动标准化改革,2016年起国务院在全国范围内,择优选取标准化工作基础好、改革创新意识强、特色突出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省市开展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建设。
我市抢抓机遇,积极向国家争取承担试点任务。2017年7月1日,姜有为市长在省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上就试点建设工作做专题汇报,并顺利获得通过。陈求发省长指出:这项工作很有意义,很有必要,沈阳市申请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既是沈阳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决策,也体现了省政府的意愿和要求,沈阳的试点建设既要服务沈阳,也要惠及全省,要整合全省资源协同做好试点建设工作,希望通过试点建设制定出更多的国际、国家标准,提升沈阳和辽宁的核心竞争力。我市申报工作得到国家标准委、省质监局的大力支持,国家标准委田世宏主任、崔钢副主任多次听取汇报,指明方向、明确要求,并责成国家国家标准委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指导组,加强对沈阳申报工作的指导。省质监局与省政府、国家标准委的密切沟通协调,全力支持沈阳申报工作。
十九大后,中央深改办研究决定,省级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由国务院审批,副省级城市以下试点由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审批,名称改为“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2018年2月,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批复同意沈阳市开展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创建活动。沈阳成为全国副省级城市首批获批的2个城市之一。(截至目前,国家批复创建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有浙江、山西、江苏、山东、广东5省,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有沈阳、武汉、许昌市3市及阳朔、如皋2县。)
二、《实施方案》起草过程
为扎实推进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创建工作,市政府组织由市质监局牵头制定《沈阳市建设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实施方案》。按照国家批复要求以及国家省市领导的指示精神,我们明确了先行区创建工作的三项核心任务(就是“机制体制创新、政策措施完善、新型标准体系构建”),确定了工作思路,组成了专门起草组编制实施方案。起草组对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各领域工作方案或行动计划、市委全会和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近阶段我市重点工作等40余份文件进行了研究,与国标委、省质监局就标准制修订项目、机器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市级地方标准等工作进行了沟通协调;与市全创办、编委办、政研室、科技局、财政局等部门就我市重点工作对标准化工作需求、体制机制创新、配套政策完善等进行了交流对接;到沈鼓集团、特变电工、沈阳新松、辽宁壮龙、中科院沈阳自动化所等相关企事业单位调研研讨标准化工作,先后多次征求31个市直部门、5个区政府的意见,充分吸纳相关意见建议,经报市政府同意,形成这个《实施方案》。期间,该《实施方案》先后2次参加国家标准委组织的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终审。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有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保障措施4大部分,并附2018年沈阳市建设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八大工程”任务分工,对各领域重点任务进行了细化,对工作目标进行了量化。
先行区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基本建成权责明晰、运行高效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完善配套、科学公正的政策支撑体系;结构合理、水平先进的沈阳新型标准体系。标准化与沈阳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沈阳标准的创新动力、创新能力、创新水平显著提升。具体指标是:
●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不少于3项;
●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不少于200项;
●主导或参与制修订行业标准不少于80项;
●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地方标准不少于60项;
●制定团体标准不少于40项;
●筹建国家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含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不少于2个;
●开展各类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含达标对标提标行动、创建市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不少于30项;
●创建优势产业新型标准体系不少于6个;
●2018-2020年重点产业国际标准转化率年递增不低于6.7%,2020年达到90%以上;(沈阳2017年是68%)
●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提升到95%以上。(沈阳2017年是80%,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是指家用电器、食品、纺织服装、家具、玩具、鞋类产品等)
围绕上述目标,结合沈阳实际,《实施方案》提出5个方面重点工作,共安排了20项主要任务。归纳起来,重点开展的五方面工作包括:
(一)创新管理体制。就是要建立“一小组一制度一联盟”。建立由姜有为市长担任组长的“沈阳市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有的省市叫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统筹标准化重大改革,落实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创建任务。建立市政府与国家标准委的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取得国家支持。建立沈阳经济区标准化协作创新联盟,重点在区域大气联防联控、智慧城市、现代物流、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开展标准化协同创新。
(二)完善政策措施。制定出台“两个办法,两个细则”(分别是《沈阳市标准化建设专门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沈阳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沈阳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实施细则(创新类项目)》《沈阳市标准化资助奖励实施细则(基础类项目)》)。此项工作我市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制约我市标准化发展的短板得到有效解决,政策引导作用得到强化。我市政策主要特点:一是覆盖领域全。对包括工业、农业、服务业及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领域标准创新成果进行资助奖励;二是突出高水平。重点突出国际标准制定,对国际标准给予重奖,最高达100万元,体现了“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要求。三是体现新要求。资助奖励的项目有14类,涵盖了标准化改革和标准化法的新要求,是目前出台资助奖励政策省市中最全的。四是注重标准实施。政策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项目,要求其对沈阳经济社会发展有实质性促进作用;对地方标准项目要求必须有行政主管部门采用或不少于10个单位采用该标准的证明材料;对于团体标准项目要求提供50%以上团体成员约定采用该标准的证明材料,强化标准的生命在于实施的理念。
(三)构建新型“沈阳标准”体系。先行区建设的根本目标是构建新型标准体系,这也是体制机制创新、政策措施完善的目的所在。围绕沈阳“四个中心”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科技创新中心、先进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高品质公共服务中心),实施方案中重点推动“沈阳制造、沈阳建设、沈阳服务、沈阳农业、沈阳环境、沈阳民生、沈阳治理”七大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今年,由于我市出台资助奖励政策,补齐了短板,激发了标准化创新活力,政策引导作用开始显现。截至目前,我市已培育立项国际标准4项,国家标准231项,征集第一批省级地标40项、市级地方标准43项。沈阳新松公司获批筹建国家机器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沈阳化工研究院获批开展农药染料国家级标准验证检验检测点试点。高端装备制造、新型城镇化、政务服务、农业、养老等9个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正在抓紧建设。《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标准》《行政审批标准》《行政执法标准》、标准治霾、城市管理网格化等一批重要标准正在抓紧研制和推广实施。按照设定目标,今年沈阳要完成150项国、行、地标的创新任务(国家标准数几乎相当于山西省3年数量的总和),沈阳市力争在副省级城市国家标准创新排名中进入前五(目前是第7位)。
(四)强化标准实施监督。在开展企业标准评价比对和产品符合性检验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企业标准领跑者、排行榜、分级管理等制度,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培育,探索将标准违规纳入信用体系制度,强化用政策引导标准实施(如获得资助奖励要有实施证明等)。
(五)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抓好“二库四平台一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中提出建设“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技术标准数据库和沈阳市标准化专家库(市级国内首个);搭建标准化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驻沈TC/SC协作平台、WTO/TBT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平台、沈阳经济区城市标准化协作创新平台,筹建国家机器人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籍此提升我市标准服务供给能力。
2018年是先行区创建工作的起步之年,我们计划组织开展“八大工程”(即:标准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程、装备制造业标准化提升工程、现代农业标准化工程、城市建设标准化助力工程、治霾攻坚标准化工程、城市治理标准化创新工程、公共服务标准化示范工程和标准化工作基础建设工程),以全面对接沈阳“四个中心”、“三城联创”及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等重点工作,为整个先行区创建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今后两年,我们还要根据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先行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编制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标准化工作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和引领作用的全方位、全领域的综合性工作,国家标准化改革创新先行区建设工作需要得到国家标准委和省质监局的大力支持;需要各区县政府、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配合;需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各创新主体,特别是像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这样的标准化技术机构和广大标准化工作者的广泛参与,从而形成统一管理、分工负责、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共治格局,互动支持,共同努力,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沈阳成果和沈阳经验,全面完成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