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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解读
2020年01月16日来源:市政府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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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形成过程
  2019年沈阳市《政府工作报告》经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任务分解工作也随即启动。按照工作安排,由市政府研究室牵头起草《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以下简称《分解表》),1月5日,编制完成《分解表》征求意见稿,1月6日、7日先后两次向各单位征求意见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月8日经市政府第二十届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经市政府同意后,以市政府文件的形式下发各单位。
  二、主要内容
  《分解表》共分11个方面、220项重点工作任务,涉及市委市政府共39个牵头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区县(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等责任部门,在营商环境建设、培育新动能、实体经济发展、推进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合作、打好三大攻坚战、办好民生实事等方面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并明确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
  三、具体要求
  市政府第二十届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就完成《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围绕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压实责任、明确任务,扛起领导责任,细分拆解任务,结合省“重强抓”工作部署,按时拿出任务清单;二是要深入细致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强研究和谋划,切实找准工作着力点,抢前抓早、从严从实做出具体安排;三是要加强组织狠抓落实,注重工作统筹和综合协调,针对重大问题定期调度,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解决,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按时高质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