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星级驾驶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形象。按规定放置服务卡,着工装,保持仪容仪表端庄整洁,在服务过程中能坚持使用文明服务用语,具有较高的服务技能。
(二)在申报日前一年内无违章违规行为和有责投诉事件。
(三)在申报日前一年内无同责以上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无责任火灾事故。
二、星级驾驶员撤销星级称号的情况有哪些?
(一)未参加年度星级评定考核的;
(二)驾驶员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经查证属实的;
(三)发生恶性服务质量事件的;
(四)被缴销《沈阳市公交车辆准驾证》的;
(五)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
(六)有造成公交行业不稳定行为的;
(七)因违法、犯罪等行为受到司法机关追究的;
(八)出现其它应撤销星级称号行为的。
低星级称号撤销由企业认定并作出撤销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公共交通管理机构提出申诉;中、高星级称号撤销由公共交通管理机构认定并作出撤销决定,有异议的可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诉。
三、星级驾驶员考评方式?
星级驾驶员的评选采取申报考评制。申报考评原则上从一星级开始逐级申报。如驾驶员表现特别突出,满足较高等级星级除年限外其他条件的,经公共交通管理机构审核,可以不受年限限制越级授星,原则上不超越两个星级。
四、星级驾驶员考评流程?
申报星级和晋升星级的驾驶员,应向公交企业填报《沈阳市公交行业星级驾驶员评定申报表》,由所属企业按规定核实材料,并进行初审;星级维持不变的,不需要重新申报,但应当接受考评。一星级、二星级驾驶员由公交企业评定。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驾驶员由公共交通管理机构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