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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的解读
2019年11月25日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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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方案》的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等重要论述和系列讲话要求,切实推进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深入实施,提升城市文化内涵和品质,抢救性保护濒危文物及历史建筑,突出遗产资源活化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工作目标

  在充分借鉴上海、广州、南京、杭州、成都等城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经验基础上,按照“文化引领、规划统筹、保护优先、活化利用”的原则,以城市特色文化为主线,依托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区及历史文化资源节点等空间载体,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历史文化保护和展示体系。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具有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之都。

  三、《方案》的工作任务

  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框架下,突出清文化、民国文化、抗战文化、工业文化”四条主线”,从文物修缮与发掘、历史建筑主体抢救性修缮、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提升、历史片区更新利用”四个方面”,完善规划、政策、工作、运营管理”四个体系”,建立“166+N”项目库。2019年至2021年共计实施88个文化项目。

  (一)文物修缮与发掘41处(35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6项主动性考古发掘)。

  2019年计划启动29处(28处文物修缮、1处考古发掘)。2020年计划启动8处(6处文物修缮、2处考古发掘)。2021年计划启动4处(1处文物修缮、3处考古发掘)。

  (二)历史建筑主体抢救性修缮(25处)。

  2019年计划修缮2处,2020年计划修缮10处,2021年计划修缮13处。

  (三)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提升(2处)

  2019年计划完成盛京皇城、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提升一期工程。2020年计划完成盛京皇城、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提升二期工程。2021年计划完成盛京皇城、中山路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提升三期工程。

  (四)历史片区更新利用(20处)

  2019年计划完成3处历史片区更新利用及环境改造工程。2020年计划完成5处历史片区更新利用。2021年计划完成12处历史片区更新利用

  四、《方案》的工作分工

  市政府及所属部门负责全部项目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区政府及所属部门负责辖区内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和审议。

  (二)强化政策保障。研究并出台相关文件及政策,保障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顺利开展。

  (三)做好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建设计划单独列入市城建计划。积极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各项保护工作,拓宽资金来源,建立健全运行体制机制,完善相关制度。

  (四)完善技术保障。完善各类规划编制,贯彻设计指导施工的建设理念。建立健全相关人才引进与培养机制,加强科研、咨询、施工、运营队伍建设,设立传统工匠评选制度,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报刊、新媒体等平台,开辟相关专题或专栏,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展现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