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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沈阳市202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6年09月11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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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6年09月11日

  2026年8月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市2025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5年,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沈阳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及相关决议,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切实提高财政科学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系统风险,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为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监督法和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管理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不断加强财政科学管理

  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持续强化预算编制管理,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提高预算到位率和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健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机制,加强对预算执行变动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管。加强预算、资产、债务管理的统筹衔接,着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能与保障水平。严格支出管控,严禁擅自调剂支出科目、类别等行为。强化决算分析利用,增强数据有用性、利用性,提高预决算编制质量。

  二、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压实部门和单位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做到“有激励、有约束”。部门和单位要抓实事前绩效评估,把严项目入库“关口”。增强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促进绩效管理由“形式合规”向“实质有效”转变。持续完善绩效自评体系,提高绩效自评质量。深入分析绩效评价结果与执行率的差异,切实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优化预算安排、完善财政政策、改进项目管理的重要参考。

  三、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持续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提升财会监督效能。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贯通协调工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聚焦关键领域,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提升审计整改监督效能,全面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常态化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切实把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财政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