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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1月16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时间:2026年01月17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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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6年01月17日

  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志文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沈阳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充分发挥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为推动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沈阳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