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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26年1月16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五次会议通过)
时间:2026年01月17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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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6年01月17日

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

  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草案)。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规划纲要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十四五”时期,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战略部署,有效应对世纪疫情等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推动振兴发展迈出坚实步伐。我市经济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重点领域改革持续深化、城市功能品质整体提升、民生保障扎实有力,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有效化解,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了沈阳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总体安排符合国家战略定位和我市实际,突出了沈阳特色,回应了群众期盼,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沈阳全面振兴的战略机遇期、聚力攻坚期、重要窗口期,在“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过程中,全市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沈阳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根本遵循,强化落实规划纲要的政治自觉,保持战略定力,增强必胜信心,以实际行动扛牢省会担当,奋力开创沈阳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为此,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大力推进“四中心、一枢纽”建设。加快形成具有沈阳特色优势、更加适应高质量发展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加有利于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科技创新环境,更加彰显城市底蕴的文化软实力,更加利企便民、优质高效,与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定位相匹配的服务业格局,以及支撑对内对外双循环、具有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的综合枢纽。二是激发全面振兴发展动力。全方位扩大内需,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持续激发消费活力,注重扩大有效投资,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统筹推进国资国企、开发区等重点领域改革,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三是持续提升城市发展潜能。深度对接融入重大区域战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引领沈阳都市圈一体化发展。优化城市结构和功能,提升城市综合品质,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四是持之以恒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稳步提高居民收入,聚焦民生保障领域精准施策,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五是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推进金融、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持续完善公共安全体系,不断提升城市社会治理水平。六是完善规划纲要推进落实机制。结合沈阳实际,突出自身特色,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做好相关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完善规划实施的跟踪监督和监测评估机制,确保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以上报告,请审议。

  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