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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整改任务整改结果公示
时间:2025年12月19日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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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19日

  一、整改任务

  全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二、整改目标

  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国家要求。

  三、整改措施

  1.坚持资金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支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2.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到2023年,全省新增完成138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3%以上,完成88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到2025年,全省新增完成2300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以上,完成已排查出的116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3.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2021年年底前,摸清县域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底数,根据设施服务年限谋划补短板,列出年度建设项目计划;2022年年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023年年底前,项目全部开工建设;2024年年底前,项目基本竣工运行;2025年年底前,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

  4.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202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2025年年底,基本完成保护区勘界立标和环境整治任务。

  5.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实现村庄清洁制度化、常态化管理。2021年至2024年,全省每年创建美丽宜居村1000个;2025年年底,累计创建美丽宜居村5000个以上。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沈阳市坚持资金与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相匹配,以农村人居环境(百千工程)建设为抓手,主要在村庄规划、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村建设、垃圾转运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村内道路绿化亮化、河道清淤、幸福宜居村建设等方面投入财政资金,支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至今,市本级已累计投入资金97.68亿元,助力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2.沈阳市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成效,推动农村黑臭水体消除。到2025年底,全市新增完成306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55%,完成32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3.到2025年底,沈阳市新增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施35999个、环卫保洁及垃圾收集车1158台、垃圾转运车辆120台、压缩式垃圾中转站11座,新建2座日处理50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基本补齐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短板。全市农村环卫人员达到7763人,生活垃圾收集容器设施达到67416个、环卫保洁及垃圾收集车辆4570台、各类垃圾转运车辆设备753台、压缩式垃圾中转站43座,在运行的垃圾焚烧发电厂4座,城乡生活垃圾全部焚烧发电处理,实现零填埋目标。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已100%覆盖行政村,基本保持常态化运行。

  4.到2021年底,沈阳市完成了现有的29个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2023年底完成了当年新建的8个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同时完成了勘界立标工作,共设立标志牌、宣传牌、交通警示牌252个。为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居民饮水安全,每年印发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到2025年底累计完成14个环境问题整治。

  5.统筹推进乡村建设,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责任、排查整改、长效管护、农民参与等工作机制,印发《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导则》《乡村建设时序导则》及和美庭院、村屯、田园建设导则,压茬开展农村环境净化整治主题活动,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2021年至2025年,全市创建美丽宜居村851个,圆满完成省分配的建设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9日至2025年12月25日

  受理部门:辽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甲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