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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9号)
时间:2025年12月08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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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5年12月08日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的决定》,由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12月15日起施行。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5日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的决定

(2025年10月27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25年11月27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废止〈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的议案》,决定自2025年12月15日起废止《沈阳市节约能源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