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污水直排整治任务已完成整改和验收工作,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生态环境厅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26日至2025年12月9日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污水直排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附件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污水直排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2023年5月11日,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辽宁省生态环境厅组成验收组,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采取听取汇报、核查资料、现场勘验等方式,对沈阳市承担的第5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整改任务
部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缓慢,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据统计,丹东、阜新等市均不同程度存在污水直排问题,日均直排污水量约25万吨。
二、整改目标
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效遏制污水直排。
三、完成情况
(一)完成北沙河截污工程
实施北沙河截污管线项目,新建污水管线22公里、检查井370个、一体化泵站6座,2022年1月完成竣工验收,2022年6月收集北沙河沿线污水进入红菱、姚千污水处理厂处理,有效解决北沙河沿线污水溢流、直排问题。
(二)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
完善污水处理厂布局,提高区域污水处理能力,完成南部三期、红菱、姚千、永安二期4座污水处理厂建设,2022年6月底前污水处理厂实现通水调试,12月底前全部实现稳定达标运行,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7万吨/日,满足区域发展污水处理需要。
(三)加强排污口监管
组织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加密开展排污口巡查,累计发现并及时整改问题102个;加强排水管网日常排查维修,排查管网5291公里,累计发现并及时整改管网问题242个;汛期强化污水系统调控,降低污水管网水位,有效遏制区域内污水溢流问题。
四、验收结论
已完成整改,同意履行销号程序。
辽公网安备 2101120200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