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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沈阳市202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5年09月03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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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5年09月03日

  2025年8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市2024年财政决算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4年,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多措并举拓展资金来源,加力提效强化支出保障,切实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给予充分肯定。

  为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监督法和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持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

  进一步加强税源建设,持续巩固基础税源、壮大支柱税源,全力挖掘税收增收潜力。牢固树立“谋争抢拼”意识,加大对各类上级政策和资金的争取力度。持续强化对全市重大项目、重大举措、重点改革、重点工作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大对民生支出的保障力度。切实加强对“三保”、政府债务和财政库款运行等方面的风险防范,确保我市财政平稳运行。

  二、全面提高预决算管理水平

  进一步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严格预算保障顺序,健全支出标准,夯实项目基础,管好专项资金。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常态化监控机制,增强年度预算约束力。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推动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提质增效。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

  三、努力提升审计整改工作质效

  进一步夯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压实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产生的原因,把揭示问题与问题整改有效结合起来,做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切实增强财经法律纪律的刚性约束,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加强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