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已完成整改和验收工作,省生态环境厅出具了验收销号意见,现予公示。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个人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31日
监督电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沈阳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7日
附件
《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问题整治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2024年9月5日-6日,省生态环境厅组成验收组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参考标准》,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对第2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初验,沈阳市进一步整改后,验收组于2024年11月7日进行了最终验收。
—、整改任务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2016年以来,该开发区化学工业园污水产生量已远超园区污水处理厂接纳能力,大量污水未经处理无序排放,但开发区管委会一直未对污水处理厂进行改扩建。2016年至2020年,园区水资源管理部门为10家企业违规审批地下水自备井。园区应建设的3.6万立方米事故池一直未建设,环境风险隐患突出。部分企业违法排放高浓度废液废水,监测数据显示,从揽军路泵站输送的生活污水流经园区后,浓度明显升高,2020年沈阳振兴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活污水进水浓度持续超标330余天。2021年3月,生态环境部东北督察局对园区部分污水管网内污水采样监测显示,化学需氧量浓度最高达19700毫克/升,氨氮浓度最高达948毫克/升,分别超过规定排放浓度的60多倍和30多倍。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不力,2018年以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恶化,PM2.5、PM10、NO2和O3浓度均持续上升。2020年,辽宁省确定的21个大气污染较重区域中,仅有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个区域PM2.5浓度同比上升,部分企业VOCs治理进展缓慢,存在工艺尾气排放严重超标、厂房尾气直排、污水处理厂废气治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有效解决区域生态环境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经开区党工委会会议、管委会委务会每月至少专题研究1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点生态环境问题。组织各级领导班子召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找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方向。制定《铁西区(市)直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并严格落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组建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方案》,逐项细化分解突出问题并认真解决。
(三)系统整治水污染问题
1.新建3万吨/日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2022年9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年底前通水调试,2023年6月底稳定达标运行,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在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前,实行排水泵站与污水处理厂驻厂值守联动,在汛期按照降雨预警等级错峰排放。利用在线监控设备实时监控水量,加强污雨水泵站监管,调控泵站排水量,协调配合水厂进水量,实行过载预警调节。
2.2022年年底前完成化工园事故池建设。投入使用前,2021年9月底制定完成园区事故池投入使用前过渡方案,将浑蒲灌渠支渠道作为园区临时三级风险防控设施,临时实现园区事故池功能。
3.2021年年底前编制完成化工园市政管线专项规划和管网综合规划,分阶段分批次实施管网系统整治,有效收集园区污水。在化工园污水管线14个点位和揽军路进入园区的污水管线2个点位,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对污水水量水质进行监测。
4.全面排查化工园企业自备井,依法实施分类监管,对无证自备井依法封闭并处罚。
(四)系统整治大气污染问题
1.对建筑工地、道路扬尘、裸露土地、物料堆场、搅拌站、柴油货车、秸秆露天焚烧等实施专项整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降低PM2.5浓度。
2.组织重点VOCs排放企业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主要排放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五)压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新增18名环境辅助执法人员,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VOCs专项排查整治,将重点VOCs排放企业纳入重点管理及双随机执法派单系统;强化园区企业废水排放监管,严厉打击超排偷排行为。
(六)2021年年底前完成《化工园总体规划》《化工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编制《沈阳化学工业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提高产业准入标准,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2023年6月,沈阳市委、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有关整改措施的请示》(沈委〔2023〕)46号),申请调整《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任务23中2项具体整改措施,将原“新建3万吨/日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调整为“新建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为2万吨/日,预留远期1万吨/日的建设用地,2022年9月底前完成一期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将“2022年年底前完成化工园事故池建设......”调整为“2022年年底前完成2万立方米化工园事故池建设......”。
省生态环境厅收到省委办公厅转办的《中共沈阳市委、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有关整改措施的请示》(沈委〔2023〕46号)后,经研究论证,并报请省委、省政府同意,向沈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复函,原则同意在整改目标不变的前提下,对《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任务23中2项整改措施的具体内容作出适当调整。同时,要求沈阳市严格按照调整后的方案抓好整改工作,坚决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的政治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对园区企业及污水处理厂监管和监测,确保污水处理厂出水稳定达标;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对事故应急池及管网的管理,完善应急事故处置设施建设,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满足事故状态下应急处置需求;督促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根据园区企业污水排放量增加情况,适时启动园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
四、完成情况
(一)2021年4月以来,沈阳经开区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集体学习会12次,全面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召开沈阳经开区党工委会议、管委会委务会议77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工作。2021年5月沈阳经开区、中德园党工委(管委会)及党政办公室、生态环境分局等14个各级部门领导班子均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认真查摆、明确方向、制定措施。2022年3月中共沈阳市铁西区委办公室 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铁西区(经开区、中德园)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沈西委办字〔2022〕1号),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2021年7月1日成立了经开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问题整改工作专班,8月9日制定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方案》(沈开委发〔2021〕6号),确定3个方面整改任务,细化为75项整改工作,压实各方责任,明确时序节点,扎实推动整改。
(三)系统整治水污染问题
1.新建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按照《沈阳化学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新建3万吨/日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一期建设规模为2万吨/日,于2022年9月底完成工程及机电设备安装,2022年年底通水调试,2023年5月23日稳定达标运行,2023年6月6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二期预留建设规模为1万吨/日,已取得土地证并完成建筑平面布置规划设计。
2022年8月印发《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方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沈开委办发〔2022〕8号),在新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之前,及时调控泵站排水与污水处理厂进水量,组织召开“四方”联席会议21次,解决水质、水量问题41个,有效保障污水有序达标排放和污水处理厂安全平稳运行。
2.新建化工园应急事故池。在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建设2万立方米事故池,2021年8月进场施工,2021年10月26日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1年12月22日在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应急导水演练,2022年12月28日完成使用功能验收,已经具备使用条件,2024年7月25日开展化工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模拟恶劣天气下三家企业相继发生事故向园区事故池导水的情况,验证了园区应急事故池及管网处置废水的能力。
2021年7月编制完成化工园事故池投入使用前过渡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将浑蒲灌渠新开口进水闸向北至沈西四东路桥涵段作为临时三级风险防控设施,实现园区事故池功能。事故池完工后,以事故池为三级风险防控设施编制了《应急导水处置方案》,全面提升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导水处置能力。
针对调整事故应急池建设规模专家论证会议上专家组提出的“需进一步完善论证过程”意见,经开区于2024年8月15日组织原论证会专家组,对事故应急池方案及专家意见落实情况再次进行论证,会上形成明确意见:“化工园事故应急池计算过程准确、计算结果可靠、系数取值安全可靠、面积选取合理、满足《化工园区事故应急设施(池)建设标准》(T/CPCIF0049-2020)要求,并已针对沈阳经开区化工园事故应急池容积专家论证意见进行逐条落实并修改。”
为进一步完善化工园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按照《辽宁省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策一图”省级示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沈阳化工园申报成为省级示范园区,于10月10日完成编制单位招标,并细化了工作开展计划。目前已正式开展涉水重点企业调查及“一园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工作。
3.2021年11月《沈阳化学工业园市政专项规划》(含化工园市政管线专项规划和管网综合规划)通过沈阳经开区规委会审定。完成化工园雨污水管线排查,清理并规范处置管线污泥1.48万吨,修复细河六北街等8条塌陷、损坏问题管线。采取架空敷设方式完成74家企业的“一企一管”建设并通水运行,确保企业污水直通污水处理厂,有效收集化工园污水。
2022年6月制定《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市政管网在线监测水质超标问题处置工作方案》,2021年7月完成化工园污水管线14个点位和揽军路进入园区的污水管线2个点位在线监测设备安装联网。2022年12月“一企一管”通水运行后,在“一企一管”逐步安装监测设备,对企业水质进行监测,为化工园工业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提供保障。
4.全面排查化工园企业自备井。
2021年6月底完成化工园109家企业自备井排查,发现有自备井企业25家。经调查处理,23家企业自备井被依法关闭、2家企业通过专家论证取得取水许可。依法处置过程中共下达《责令限期更换计量设施通知书》1份、《撤销取水许可决定》6份、《责令停止通知书》6份、《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7份、《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17份。
针对10家企业违规审批问题,沈阳市于2021年4月、2022年12月和2023年3月对其中的9家企业自备井予以封闭填埋,并于2024年10月再次对9家企业已封闭填埋的自备井开展现场复核,3家企业原自备井已恢复地面原状,6家企业自备井已无法再使用;还有1家企业采用水源热泵技术进行供暖,依据《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予以续证保留。2021年11月10日,中共沈阳市铁西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针对在取水证审批中存在失职失责行为的有关人员给予问责。
开展整改工作前,沈阳经开区细河水质长期为劣V类,2021年4月后,细河土西桥断面能够稳定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水质实现较大提升。
(四)系统整治大气污染问题
1.制定《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整改工作方案》,推进重点攻坚任务,开展建筑工地、道路扬尘、裸露土地、物料堆场、搅拌站、柴油货车、秸秆露天焚烧等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道路扬尘机扫方案、秸秆露天焚烧四级网络化方案,并对扬尘、秸秆、柴油货车等开展巡查检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有效降低PM2.5浓度。
2022年沈辽西路优良天达309天,PM2.5年累计浓度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历史首次突破300天,六项污染物浓度首次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在沈阳市10个国控点位中,PM2.5改善幅度排名第三,成功退出辽宁省后20名。
2023年沈辽西路PM2.5年累计浓度36微克/立方米,恶化幅度低于沈阳市平均水平(恶化3.1%)。经开区PM2.5年累计浓度36微克/立方米,全市排名第5,同比去年持平,改善幅度在全市县区排名第一。
2024年,截至9月4日,沈辽西路点位共完成优良天数118天,同比增加5天;PM2.5年累计浓度38微克/立方米。经开区PM2.5年累计浓度38微克/立方米,恶化幅度小于沈阳市平均水平(9.4%)。
2.完成重点VOCs企业“一厂一策”编制
形成重点VOCs排放企业清单,组织130家涉VOCs重点管控企业完成“一厂一策”编制工作,并开展了治理方案技术评估,实施VOCs治理工程。2022年年底前,在化工园新建2座VOCs自动监测站,安装35个VOCs微子站,建设完成VOCs在线监测预警平台,实现VOCs实时监控。
(五)压实生态环境监管责任
2021年5月,招录18名环境执法辅助人员,并制定《关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规定》,明确相关工作职责,由沈阳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实施统一管理。2021年5月起,组织环境执法、监测及行业专家组成帮扶团队,逐户开展全要素全污染因子执法检查,共立案407件,罚款金额1441.02万元,移送公安15人。将重点VOCs排放企业全部纳入双随机执法派单系统,开展VOCs专项执法。有效解决化工园内28家重点涉水企业高浓度废水处置问题。
(六)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2021年10月完成《沈阳化学工业园总体发展规划(2020—2035)》《沈阳化学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并通过市规土委业务会审议。2021年12月印发《沈阳化学工业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三年行动方案》(沈开委办发〔2021〕32号),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管控要求,严把项目准入标准,从产业方向、安全、环保、能耗、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强度等多维度对化工产业项目进行研判,提高入园项目质量。坚决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及碳排放强度控制要求,有序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2022年3月制定印发《铁西区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工作方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五、验收结论
基本完成整改任务、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履行销号程序。
六、下步工作要求
沈阳市要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坚持与时俱进,对照新出台的《辽宁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辽宁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4年版)》、《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及后续国家及省出台的政策文件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常抓不懈,久久为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巩固大气环境质量
1.开展涉VOCs重点单位治理。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和胶粘剂使用等为重点,实施低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工程,开展新一轮“一厂一策”综合治理并按期完成,实施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加快淘汰限制类和淘汰类治理技术,切实提升VOCs末端治理水平。强化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排查整治,系统梳理长期投诉的涉VOCs类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对重点任务完成和整改情况“回头看”,减少异味排放。
2.持续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精细化管理,实现涉气问题动态清零,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增强VOCs执法装备配备,建立工业源VOCs组分清单和农业源、生活源排放清单,深入开展建筑工地、道路扬尘、裸露土地、物料堆场、搅拌站、柴油货车、秸秆露天焚烧等专项整治,力争形成污染动态溯源能力,加强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监管。
3.加大对企监督帮扶力度。定期组织开展VOCs治理专题培训,督促指导企业对照法律法规标准及政策要求开展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环节排查整治。指导企业制定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规程,细化到具体工序和生产环节,以及启停机、检维修作业等,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健全内部考核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生产。
(二)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
进一步增加细河土西桥断面手工监测指标,特别是总氮等核心指标,全面客观反映细河入浑河实际水质情况。调整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学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沉池相关工艺参数,避免持续跑泥影响该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持续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监管,确保稳定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指导相关企业全面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产生、分类、贮存、转移、处置等环节全过程管理,形成管理台账,及时消除隐患问题。持续提升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环境安全。2024年底前,完成化工园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暨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一园一策一图”省级试点建设工作并通过验收,同时修订完成化工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后公开发布,并组织开展环境应急演练,为防范和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