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张吉慧为沈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张吉慧为沈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沈阳日报
2025年0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