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25年1月上旬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一)听取和审议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二)听取和审议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列席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讨论市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四)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政治决议;(五)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六)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七)审议通过政协沈阳市第十六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八)选举事项。
辽公网安备 2101120200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