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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沈阳市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4年09月10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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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8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市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围绕全面实施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多措并举、开源节流,着力保障重大项目和民生资金支出,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风险,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总体良好。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今年财政和预算执行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开源挖潜扩大收入

  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的监控分析,在巩固基础税源的同时,加快培育和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盘活沉淀资金和可处置资产,加大向上争取政策、资金的力度,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规范非税收入征缴工作,依法依规、量质并重做好财政收入组织。

  二、保障重点领域支出

  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的保障。加大统筹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加强支出保障,有效发挥财政在稳投资、扩消费、促开放等领域的积极作用。

  三、防范化解财政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加强债务高风险区县财政支出约束,进一步推动一揽子化债方案落地见效,积极稳妥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各级财政平稳运行。积极争取新增债券支持和再融资债券资金,缓释债务风险和偿债压力。强化监管核查,确保债券资金安全、规范和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