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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4年09月10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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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4年09月10日

  2024年8月28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沈阳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23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立足经济监督定位,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担当负责,查找问题客观精准,提出建议切实可行,组成人员对此予以充分肯定。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市政府及其审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全省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和市委常委会会议有关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以下建议:

  一、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压实责任、完善制度,认真分析问题产生根源,有力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确保每一个问题都整改到位,杜绝反弹回潮现象,扎实做好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严肃查处整改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问题,体现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跟踪督查,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突出审计监督重点

  加大对政策落实、项目建设、深化改革、民生支出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力度,确保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更加科学高效。统筹好风险化解和稳定发展,加强对地方政府债务、金融等领域的审计监督,及时提示不良苗头和有害倾向,把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增强审计监督质效

  围绕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对标“如臂使指、如影随形、如雷贯耳”重要要求,加强审计资源整合和工作统筹指导。深入剖析审计查出问题背后的顽瘴痼疾,举一反三,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健全一类制度、规范一片领域,不断完善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增强审计监督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