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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范泉水辞去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7月3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时间:2024年07月04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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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4年07月0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范泉水因职务变动辞去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其担任的沈阳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报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