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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我市深入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 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3年11月10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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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3年11月10日

  2023年10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深入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创造性地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大力实施“党建聚邻、服务暖邻、科技安邻、社会助邻、和谐睦邻、文化亲邻”六邻工程,扎实推进“舒心就业、幸福教育、健康沈阳、品质养老”进社区,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基层基础保障不断夯实,为民服务成效明显增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水平不断提升,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沈阳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给予充分肯定。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虽然我市在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智慧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坚持科学统筹,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

  牢牢把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深入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高标准、高起点科学统筹谋划。强化各职能部门协同联动,协调推进城乡社区建设重大事项。创新资金投入机制,加大人、财、物向基层倾斜力度,夯实基层阵地。健全完善城乡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建立常态化基层减负机制。扎实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进社区,通过矛盾化解、需求回应的动态过程,切实做到“老百姓的事有人管,管得有条有理管到位;老百姓的苦有人问,问寒问暖问到家”。

  二、引导多方参与,激发城乡社区治理活力

  严格执行《沈阳市城市社区建设促进条例》,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构建以网格为基础、服务为载体、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建立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常态长效机制,推动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深入联动,共同参与城乡社区服务、环境治理、社区治安综合治理等活动。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社区民主协商,培育特色邻里文化品牌,继续行善举、做善邻,携手打造更加幸福美好的家园。

  三、强化科技赋能,增强城乡社区治理效能

  按照智慧城市和完整社区的发展要求,深化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不断完善沈阳市基层治理服务管理平台,整合数据资源,拓展应用场景,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坚持线上线下相融合,加快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丰富商业业态,壮大市场主体,打造一批更加契合居民实际需求的民生工程进社区的服务载体,不断提升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的幸福指数。

  四、补齐农村短板,提升现代乡村治理能力

  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引导村民广泛参与社区服务,增强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务水平,进一步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促进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扶持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多样化服务,让农民群众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健全职业规范,打造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

  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选拔优秀人才充实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社区服务、社区治理、社区建设等方面需要,采取专题讲座、区域交流、外出培训等方式开展规模化、专业化的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城乡社区工作者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进一步完善社区工作者考核评价办法,拓宽职业发展路径,激励关爱城乡社区工作者勇于担当、敢于作为,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