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由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8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17日
附:沈阳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
沈阳日报
2023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