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6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及相关政策制度,持续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在加强党对职业教育领导,强化政策供给,改善办学条件,优化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方面,采取一系列务实举措,取得明显成效,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逐步完善,通过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培养了一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为促进就业创业,保障改善民生,助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发挥了重要作用。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虽然我市职业教育整体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但对照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和国家关于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家长学生主动就读意愿不强;部分职业(技工)学校特别是职教中心办学条件、规模和质量有待提高;职业院校教职工招聘和人才引进的路径还不够畅通,“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积极性不高,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
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持续高位推动,着力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建立完善市级统筹、横向联合、上下联动的运行机制,确保职业教育“十四五”规划、专项行动方案及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引领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当前,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步伐。
一是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把职业教育放在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按照“升学与就业并重”的办学定位,一体化设计中职、高职、本科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形成中职与高职结构合理、协调发展的格局。支持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提升硬件、软件办学指标,升格职业本科院校。加快艺术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升格高等专科学校。做好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达标工作,提升关键办学能力。落实高等职业学校设置制度规定,积极推进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职业学校序列。
二是着力推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加快推进特色专业(群)、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区域性产教融合服务平台、产教融合示范区和实训基地、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产教融合综合配套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打造集教育教学、生产实训、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功能于一体的产教融合项目,延伸职业院校办学空间。进一步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完善“金融+财政+土地”的组合式激励政策,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政策,调动企业办学积极性,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
三是进一步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健全完善制度保障体系,切实落实职业院校财务独立核算、绩效自主分配等办学自主权。建立灵活开放的教师聘任制度,对学校急需的特殊人才,适当放宽学历、职称、年龄等要求,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渠道,解决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缺乏问题。建立科学合理的职业教师职称评价和评定标准,加大产教融合在教师职称评审等相关考核中的权重,支持企业技术骨干到职业院校专职或兼职从教。建立完善激励机制,设立专项奖金,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等赛事中获得三等以上奖项的选手和指导团队予以奖励。构建多元协同的“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建设,支持职业院校申报人才项目,打造一批职业教育领军人才。
四是大力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持续优化职业教育的政策环境,推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学历互认与人才流动,打破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壁垒,构建平等的就业创业、职称评聘、职级晋升等方面的通道,逐步消除社会对职业教育的偏见。加大对职业教育法以及技术技能人才的宣传,办好职业技能大赛、职业教育活动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等活动,讲好身边的职教故事,提升职业教育的影响力、认可度和美誉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