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沈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沈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市政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市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决议,努力克服诸多减收因素影响,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强化疫情防控资金保障,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助力民生改善,兜牢“三保”底线,化解债务风险等,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同时,我们也应看到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牢,刚性支出持续扩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个别部门和地区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绩效管理水平需不断提升;部分区县(市)财力基础薄弱,“三保”、债务化解压力持续增大,基本财政运行十分困难等。对此,市政府应当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全市和市本级2023年预算草案,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收入预算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沈阳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支出预算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突出重点、保障底线,符合预算法规定,切实可行。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沈阳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沈阳市2023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为做好2023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一是助力经济增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夯实财力基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有效带动社会投资,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二是努力提升财政综合效能。强化财政资源统筹,注重各类财政政策协调配合,为全市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和重大项目提供有力资金保障。三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持打造好“五大民生工程”,强化基本公共服务,助力疫情防治,保障好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四是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积极化解政府存量债务,严禁新增隐性债务。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做好基层“三保”工作。五是强化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资源,坚持常态化过紧日子。全面推行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