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安排,9月份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辽宁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
一、“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取得的成效
市政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就业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就业形势保持了总体稳定,“一法一条例”基本得到有效实施。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1.组织领导逐步强化。成立了由市长担任组长的市就业(创业)与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常态开展专项执法监管工作。
2.政策体系渐趋完善。2020年以来,市政府相继制定了32个推进就业及与就业政策配套衔接的经济政策文件。全市累计筹集支出就业专项资金11.33亿元,发放失业保险金21.35亿元,发放稳岗补贴11.02亿元。
3.重点群体就业有效落实。2021年来沈留沈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10.2万人,其中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4.78万人。为农民工就业提供政策咨询、岗位介绍等服务。帮助退役军人尽早实现就业。出台残疾人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兜底帮扶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4.创业带动就业渐进优化。深入实施创业培训工作,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2020年以来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过17亿元,扶持创业带头人4885人,带动就业29498人。
5.就业服务持续提升。深入落实职业技能提升补助政策,2020年以来,接受就业技能培训的城乡劳动者达2.6万人次,参加在职培训职工88.47万人次,各级财政累计支出补贴5.4亿元。
二、主要问题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一法一条例”实施中主要存在四个方面问题。
1.就业工作统筹需要强化。在形成部门合力、加强就业监测、发挥政策引导性作用、营造社会氛围等方面做得还不够。
2.稳就业保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总量压力始终存在,重点群体就业问题日益突出,公平就业环境有待优化。
3.扩就业促就业能力亟待提升。经济拉动就业作用尚需增强,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尚需提升,供需结构性矛盾尚需改善。
4.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有待加强。就业服务水平有待提高,职业技能培训实效性有待加强。
三、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好“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站位,强化领导,有效保障“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把稳就业保就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促进就业的政治责任。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统筹产业、财税、教育等政策与就业工作协调发展。将就业工作作为市和区县(市)政府调度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高质量编制就业“十四五”规划。切实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律刚性约束,用法律规范保障和促进就业工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化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提升就业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积极开展稳就业保就业宣传。
2.发展经济,扩大容量,有效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努力形成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相互匹配的良性互动发展模式。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发挥中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夜经济、平台经济扶持。建立健全统计指标体系和政策措施,有效推进灵活就业等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进一步增强创业创新支持政策的系统性连续性。
3.抓住关键,兜住底线,有效保证重点群体就业。多措并举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积极深化就业与招生、培养联动机制改革。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和农民工就业信息管理机制,充分发展县域经济,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完善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强化服务和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快实现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支持残疾人和妇女等群体公平就业。
4.深化改革,扩大培训,有效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围绕“5+3+7+5”20个重点产业链抓好专项培训。提升职业技能专账资金使用效益。以就业为导向深化教育改革,从源头上对接社会需求。大力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快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
5.完善体系,加大力度,有效提升就业监测水平。健全完善就业监测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快建设智慧就业平台,进一步拓宽就业监测数据采集渠道。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就业监测,定期开展就业形势监测评估。探索依法适时将城镇调查失业率纳入主要统计信息进行发布。有效防范化解失业风险,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