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沈阳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9年预算草案。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提出的意见,结合市本级部门预算草案的审查情况,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推动全市重点工作顺利实施,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动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县乡财政体制等方面改革。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财政保障能力不断提升。财政收支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有效发挥了财政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同时,也应看到,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还存在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区县(市)财政民生保障和债务风险防控压力加大,一些资金使用绩效不高,项目推进缓慢,部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比较薄弱,部门预算编制不细化等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市政府提出的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符合预算法规定,符合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符合我市经济发展实际,是可行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沈阳市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市本级预算草案。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新时代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做好全年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深化财源建设,提升财政资金保障能力
支持园区和项目建设,推进“三资并进”,做大做强各类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壮大新动能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全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扩大财政收入来源,增强我市财政增收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要在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加强收入组织工作,严格依法治税,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努力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同时,要继续用足用好上级财政政策,缓解我市收支矛盾。
二、切实优化支出结构,加强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
深入推进思想解放,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深化科技创新、扩大开放合作、加快国资国企改革、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扶持作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继续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对教育、社保、养老、医疗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力度,补齐民生短板,兜牢民生底线,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三、不断完善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精细化水平
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适应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改革要求,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和管理,提早编制政府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继续细化项目支出预算,尽力压缩打捆、砍块资金规模,使预算编制清晰完整,增强预算的可操作性和刚性约束。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牢固树立财政支出绩效观,将绩效管理理念、方法和要求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同时,继续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强化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巩固审计监督整改成果,做到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
五、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化解债务存量,做好清理偿还政府拖欠工程款工作。做好2019年新增政府债券项目审核上报工作,积极争取政府债券资金支持。全力防范养老金支付风险,统筹财力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深入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切实提高基层财政保障能力,确保全市财政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