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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关于我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20年07月08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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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20年07月08日

  2020年6月28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沈阳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积极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不断规范幼儿园建设、使用和管理,加强幼儿园师资队伍建设,推进全市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开展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聚焦配套园的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进行了重点治理,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政府十二件实事和“重强抓”专项任务,推动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教育部网站专版报道。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配套园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着一些亟待破解的瓶颈问题。一是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仍然不足,对标公办幼儿园占比达到50%的目标,还存在着较大差距。二是治理任务依然繁重,历史遗留问题较多而且较复杂,还需下大力气推进。三是幼儿教师工资待遇普遍不高,幼儿教师队伍不够稳定,职业吸引力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受疫情影响,民办幼儿园运营面临困难,还需继续加大扶持力度。
  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
  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从落实好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发,按照依标配建、如期移交、规范使用的治理工作总要求,把配套园治理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二、完善治理政策,建立长效机制
  市政府要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要求以及《沈阳市学前教育条例》精神,尽快制定出台我市配套园规划、建设、管理、移交实施细则,明晰政策界限,健全工作流程,边治理、边规范,既解决当下问题,又着眼长远发展,形成小区配套园管理的长效机制。针对配套园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政府要尽快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补齐补强短板。
  三、坚持个案推进,保障治理实效
  坚持“一事一议”“一园一案”原则,逐区逐园进行治理,保证配套园应建尽建、应交尽交、应用尽用、应管尽管,确保完成治理任务。要准确把握政策要求,本着公平透明原则,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问题,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做到既注重治理效果,又注重社会效果。对违反规划要求和建设条件且不按时落实整改要求的建设单位,要将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四、注重协调联动,推进综合治理
  市和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根据治理工作的需求,建立联审联管机制,积极探索实践推进治理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创造性地做好配套园的财政支持,保障补建、改建、新建、置换、购置和幼儿园开办及教师薪酬等资金需求。建立灵活的幼儿教师编制调配机制,动态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总额,满足公办幼儿园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编制需求;积极探索推进幼儿园法人登记以及土地证、房产证办理等相关工作。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督促检查
  市和区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宣传报道典型经验,大力营造社会广泛支持治理工作的良好环境。要畅通民意反馈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信息,接受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要用好督查督导手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落实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地区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