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有关规定,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杨宇新为沈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杨宇新为沈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沈阳日报
2021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