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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市政府 《关于2018年度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关于2018年度沈阳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及国企改革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时间:2019年12月18日来源: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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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 2019年12月18日

  2019年12月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沈阳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及国企改革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8年度沈阳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具体要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强化监管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确保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社会就业等做出了重要贡献。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给予充分肯定。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我市国有资产管理和国企改革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对照人民群众新期待,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明白账”尚未规范建立、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成效不够明显、国资国企经济运行质量不高、国有企业历史包袱较重等问题,需要市政府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下大力量加以解决。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推进规范化建设,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加强各类国有资产规范化管理,加快理顺体制机制,提高管理效能。一是进一步推进我市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解决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主体不明确,多头管理问题。加快研究将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提高资产管理整体效能和运行效率。加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二是进一步摸清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家底。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加快解决房产、车辆等产权关系不明晰,权证不完整等突出问题。加大对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等闲置资产的盘活处置力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集约化管理水平。三是全面履行自然资源“两统一”新职责,实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新突破。加快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解决土地数据交叉和空间规划重叠问题。坚持生态文明建设新发展理念,统一国土空间规划,统筹资源高效利用和生态保护修复,有力推进绿色发展。

  二、以管资本为主,加速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转变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加快构建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一是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坚持放活与管好相统一,为企业创新发展营造宽松的市场环境。二是聚焦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完善国资监管平台建设,构建全链条国资监管体系,加快实现以管企业为主向管资本的转变。三是积极主动作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建立国有企业风险监控预警机制,制定应对化解预案,支持企业做好去杠杆、减负债工作。严格防控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四是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授权试点工作。将激发企业主体活力与管住管好国有资本有机结合,最大程度调动和激发企业积极性。

  三、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大力推进国企改革

  牢牢把握沈阳作为全国国企改革试点城市有利契机,围绕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高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国企改革。一是深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国企股权多元化。促进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融合发展、优势互补,增强企业活力。二是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和完善董事会建设,加快形成权责对等、运转高效、有效制衡的企业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建立激励与约束并存的科学考核体系。三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优化资源布局,加快国有资本向先进装备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民生公益等领域集聚,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新格局。四是努力提高企业经济和社会效益,提升企业国有资产贡献率,切实发挥国有企业对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带动和引领作用。

  四、多措并举,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按照中央有关意见要求,抓住国家下决心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有利时机,吃透政策,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结合实际,多方筹措,下大力量解决国企历史包袱问题。一是坚持一企一策,因地、因企制宜,做好“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二是加快推进市属厂办大集体改革,稳妥安置企业人员,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坚持分类分业处置,不搞“一刀切”,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做好职工安置;四是加快启动国企退休人员移交社会化管理,完善政策措施,确保移交平稳顺利进行。